故意安排他人活做的少,叫什么
- 法律法规
- 2024-01-06 07:57:18
什么叫做打工就是打杂,就是说你工作量少就必须帮同事一些没意义的忙吗?
打杂就是做一些零散的工作。 这些工作安排一个人专门做浪费。 如带客户参观、传递信息、帮别人准备工作用品、递东西,临时顶班。 这些就是打杂。 工作类型繁多。本人在公司干同一工作4年了,最近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故意少安排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没有合理安排时间催人家完成任务这叫什么
在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要催别人或者被别人催着交东西或者做一件事情的时候。? “催人干活”这件事通常会把大家搞的都很焦虑,或者说使人很反感。 那么为什么要催呢?我们先来做一个全面的反思。如果我是项目负责人,在布置一项任务时,如何才能做到不催人家或者少催人家? 下面5点很重要: 1)是否有一个明确的有效的时间点?? 布置任务时,有没有说了“尽快提供”,“越早越好”这样的话?如果有的话,催人家是必然的,因为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交,说不定在他的任务表里就是排最不紧急也不最重要的位置。所以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明确时间点,比如:XX年XX月XX日之前完成。 2)时间节点是否安排的合理?? 虽然有一个有效的时间老板有心辞退员工,故意安排杂活,重活,做,员工应该怎么办?
公司变相辞退员工的,员工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到人社局申请调解,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申请诉讼。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厂里师傅总是把难做的活安排给我,好做的给别人,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感觉他和你关系还行是培养你,那你就好好努力克服这一切,从难倒易 如果他是把轻松的留给自己人了,你是外人,所以把你放在劳力岗位,那你也要克服困难,因为会难得可以很轻松学会简单的,但是会简单的他不一定可以学会难得,再说了,工作态度要严谨做好表面工作,没有别人的辅助帮持那你就自己给自己争气点创造机会,才有机会改变现状翻身展开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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