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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给我公司邮递送来开庭文书,我公司在三年前才转入我手中,收件人电话是前老板怎么

法院给我发了传票我应该怎么做

1、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2、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3、从法院处获得自己(公司)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4、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5、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6、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公司)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接到法院的传票,无论原因是什么,肯定不是件好事,尤其是对很多从未进过法院大门的人来说,此时甚至可能会不知所措,并产生一连串的问题:传票是真是假?如果传票是真的,应该怎么办?
因为假借法院传票或者其他法律文书行骗的事曾多次发生,有媒体甚至表示,“凡是自称是公检法打来的电话都是骗子,千万别接。”但这么说也有点绝对,因为显然,法院传票的骗局毕竟是少数,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法院打来电话、发来传票,完全是有可能的。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识别其中的真与假。
语音电话通知领取传票的是骗子!
打来的诈骗电话通常是先语音提示,然后按9之类转到人工服务。其实法院打来电话通知领取传票,从头到尾都是人工的。所以碰到语音电话通知领取传票的,肯定是骗子,你就挂了吧!
对你情况不了解,让你自报家门的电话肯定是骗子。
如果法院真的发来传票,肯定是有人起诉你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法院电话通知你已经涉诉,首先会核实你的姓名并大致告知涉案情况,比如“你是张三吗?”“李四因为与你产生合同纠纷到法院起诉了,请你领取传票”,并会告诉你什么时间到什么地点找谁领取等。
如果有人主动给你打电话自称法官,然后让你自己报姓名,说需要根据你报的姓名才能查一些你的涉案情况,那肯定是骗子。
识别骗局,掌握关键可防范
当然,骗子的骗术也在升级换代,一些精准诈骗的骗局,骗子可能事先知道你的准确身份信息,甚至知道你刚刚买了房、买了车之类的行为。并根据这些行为设定骗局,甚至用改号软件增加迷惑性。
但在法院传票骗局中,无论骗子如何精明,总归会露出马脚。法院向当事人发送传票,通知的内容一般限于前面所讲的一些基本内容,不会要求你提供银行卡信息,更不可能要求你配合转账,只会通知你去法院。如果有谁自称法官,但感兴趣的是你的钱和银行卡,对方一定是骗子。
法院会通过什么方式送达传票?
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
当然,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
接到真的电话通知领取传票该怎么办?
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在分辨真假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记下法官或书记员姓名、电话、法院内具体领取传票的地点,并确认具体的领取时间等,切记一定确认清楚领取地址以免白跑一趟。如法官通知领取传票的时间不太方便,可以根据自己时间同法官协商调整领取时间。
接到电话通知不理睬会有什么后果?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电话通知不到被告,或者虽然通知到了但被告不来领取,法院会通过司法快递送达传票或者上门送达传票等方式送达。
按法律规定在传票未合法送达前,案件不能审理。有人说了,那我是不是可以躲出去不领取传票,让法院没法审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人企图以这样的方式逃避法律追责,但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故意不配合法院工作、给传票送达设置障碍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带来麻烦。
根据法律规定,因为按正常方式无法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法院可能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期到达后,无论被告是否实际收取传票,法院都可以缺席审理判决。而且,由于你拒绝领取传票,法院通过公告(如登报等)产生的费用是要你承担的。
到法院领取传票要注意哪些问题
有人接到法院传票就开始闹情绪,“原告起诉没道理、说的都是假话,你们法院为什么受理?”甚至有因此拒绝领取传票、拒绝开庭的。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不代表认可原告的诉求,一切是非对错得审了再说。所以,在领取传票这个阶段没必要折腾,回来赶紧准备应诉、准备充足的证据才是正事。如果因为自认对方没有道理而拒绝配合法院,甚至因此缺席诉讼,真有可能把事情弄坏,丧失了抗辩权利和举证的机会,承担本来不应承担的责任。
开庭时间不合适,可以商量调整
法官首次通知领取传票,有时不定开庭时间,只给诉状和相关资料。但也有不少会直接确定开庭时间并发放开庭传票的。
原告起诉时就已经做了准备,而被告可能需要准备证据、组织材料。所以,如果觉得法院定的开庭时间有点紧,来不及准备证据,可以向法官提出要求协商调整时间。至少按《民诉法》规定,被告在领取传票后可以有15天的答辩期,所以如果被告要求,首次开庭时间至少可以争取在15天后。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一定要准确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一份相当重要的文件,如果法院要你签这份文件,一定要保证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准确。
因为将来法院发送传票、判决等文件,可能会按你提供的这个地址快递送达,如果因为提供的地址不对或无人接收导致文件无法送达,法院可视为已经送达。
因为地址错误而错过开庭、上诉的机会,可能会导致有理没地方说。
注意按通知上的时间举证
关于举证,大多数案件是可以在开庭时当庭举证,如果开庭时觉得还有其他证据,还可以要求下次开庭时再举证。
但如果法院向你出具了《举证通知书》,那就不一样了,请特别注意举证通知书上的时间限制,应该在法院限制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这很重要,切记切记。
有人虽然收到《举证通知书》,但根本没注意有这份文件,导致在限定期限内未举证而丧失举证权,最终导致败诉。
诉讼不是儿戏,如果接到法院传票,一定要重视。在领取传票时不能犯一些不该犯的错误,忽视了一些本该重视的东西。如果案情重大或者复杂,建议务必聘请专业律师协助,这是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的重要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我投资了ccg中劵,说是上市了,可是都五个月没消息了!ccg是不是骗人的

ccg中劵是骗人的,属于网络传销。

8月1日,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向媒体宣布:经过五个多月缜密侦查,在哈尔滨、沈阳等地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常德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中券资本”“国盟资本”特大网络传销案。

冻结银行卡300余张,扣押现金及财务折款5亿元,抓获王某禹等主要犯罪嫌疑人25人,其中王某禹、柴某等6名主要骨干成员已被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常德市公安局侦查查明哈尔滨人王某禹于2015年12月份从境外传销组织“新亚洲集团”引进传销项目“中券资本”,谎称该项目是代理销售美国怀俄明州中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CCG)的证券,在国内招募会员加入。

扩展资料

中券资本项目实行双轨制传销奖金制度,参加者按照缴纳购买证券产品的费用多少确定级别,注册报单成为该公司会员后,会员可享受该公司的奖励。

会员每推荐一名下线会员可获得其投资额的10%作为“直推奖”;同时,每名会员的下线人员都形成左右两个市场,按照小区的业绩和会员级别相对应的返奖比例,获得90%-20%的“对碰奖”。会员还可以按推荐关系拿三代下线5%的“代数奖”。

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凡是要交纳入门费、会费、拉人头推荐他人加入才能获得奖金的行为都涉嫌传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嫌犯罪,参与传销也是违法。投资者要擦亮眼睛,切勿盲目投资。

参考资料:央广网——湖南常德警方成功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

怎么查法院给我寄的快递

法院发出的快递,有单号是可以查出来的,通常法院一般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将文书寄送出去。快递单号包含了你的快件的详细信息,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是你快递包裹的唯一标识代码。快递单号方便快递公司、发件人以及收件人实时跟踪快件信息。
1、打电话查询:根据通用回单上的号码打电话询问快递情况2、网络查询:登陆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查询快递情况。法院送达的方式:是司法机关依法将诉讼文件送达收件人的凭证。送达回证是司法机关依法送达诉讼文件的证明文件,是计算期间的根据,是送达程序的必要形式。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裁决书已经下来一个月了,公司打电话说他们起诉了,但是我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对劳动仲裁裁定书不服的,应当在签收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就生效。公司如果起诉,法院会在法定时间内送达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书副本等文件。你还没收到的原因有很多,如果公司已经起诉,可能是法院还未立案或还未发送文书,你可以去法院立案庭问下情况,就对他们说原告是XX公司,被告是你,就可以了。

怎么证明对方收到了函件 就是向对方发联系函或者催告函件等,怎么证明对方收到了!公司之间

公司之间可以以传真、邮件、快递等方式传递函件,目前这些方式已经可以作为法定证据,具体可以如下操作:

1、你可以通过邮递公司寄送相应的文件,签收凭证可以确认对方收到了函件。回执上面有收件人的签字或拒签拒收的记载。

2、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以自己收到的发送成功为准,即认定确认对方收到了发出的催告函。

扩展资料

函件送达的法律规定主要有《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送 达

第七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一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八十二条 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第八十三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81、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82、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8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84、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85、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86、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87、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规定,诉讼文书交有关单位转交的,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88、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超出了《民诉法》的规定,却更实际,比法院公告栏和报纸公告更能体现程序公平)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89、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属于一审的,还应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90、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为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二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四条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要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保密。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

第五条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六条 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回执退回人民法院。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在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应当将邮件在规定的日期内退回人民法院,并说明退回的理由。

第七条 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邮政机构在受送达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未能见到受送达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

第八条 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机构的投递员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第十条 签收人是受送达人本人或者是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签收人应当当场核对邮件内容。签收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当场向邮政机构的投递员提出,由投递员在回执上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签收人是受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邮件后的三日内将该邮件退回人民法院,并以书面方式说明退回的理由。

第十一条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参考资料《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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