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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不损失工作的伤害是什么意思

“事故”的概念是什么?

事故的含义包括:

1、事故是一种发生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的特殊事件,人类的任何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事故。

2、事故是一种突然发生的、出乎人们意料的意外事件。由于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往往包括许多偶然因素,因而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质。在一起事故发生之前,人们无法准确地预测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什么样的事故。

3、事故是一种迫使进行着的生产、生活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事故中断、终止人们正常活动的进行,必然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某种形式的影响。因此,事故是一种违背人们意志的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事件。

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

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工伤事故定义

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 构成工伤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之中的事故。各类企业指我国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 二是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佣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工伤事故指的是职工或劳动者的人身伤亡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劳动者,指的是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合伙组织所雇佣的职工。 三是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其时间和场合只限于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致伤致死的范围,其他时间和场合发生的事故,不

“三不伤害”指的是什么?

三不伤害”是指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减少人为事故而采取的一种互相监督的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具体为:

(1)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自己,指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能够运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去预想和预防不测事故对自己的伤害,从而在工作中求得安全,圆满完成生产检修任务的表现。

(2)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别人,指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做事有章必循、细致周密,时刻考虑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做到既完成任务又不伤害别人的表现。

(3)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被别人伤害,指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对人、机、料、环境等因素达到了充分的了解,对生产中的危险因素做到心中有数,落实好被别人伤害的措施并圆满完成生产检修任务的表现。

什么是工伤?工伤事故分类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的根源或状态

对。

危险源应由三个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

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例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压力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

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又如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触发因素。

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因素。

危险源定义是可能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来源。

注:危险源包括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的缺陷。不安全状态是使事件能发生的不安全的物体条件、物质条件和环境条件。不安全行为是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原则,使事件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是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方面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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