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个体户将常压锅炉私自改为承压锅炉运行的行为,由谁来监管?

燃煤采暖炉严禁承压运行是什么意思

燃煤锅炉严禁承压运行时特殊工艺的要求,而不是所有的燃煤采暖锅炉都不允许承压运行。首先是锅炉自身的要求,因为采暖锅炉有两种,一种是承压锅炉,一种是常压锅炉,也就是自然压力锅炉。两种锅炉因制造工艺的差别,在压力容器和安全管理上有非常大的区别。承压锅炉制造需要很多资质,例如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焊工需要持有锅炉或压力容器焊接资质证、具有焊道探伤评片员等等,承压锅炉的设计工程也需要专业资质,设计图纸还需要对应一级技术监督局的审核。而常压锅炉则不然,常压锅炉生产只要有生产许可证而不是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就可以生产了,不受锅炉与压力容器检验所的和技术监督局的监管,质量监督完全由企业自行执行。所以,如果用户使用

承压锅炉改成常压锅炉有没有国家安全和技术要求?

有技术要求, 请按: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1号令《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程》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锅函〔2002〕288号) 按这个要求去改就可以了。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去把锅炉注销,不用找特检院,常压锅炉就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了。

无司炉证烧锅炉怎样处罚单位和个人?

首先要清楚这个锅炉是压力锅炉还是常压锅炉,如果是常压锅炉的话,是不需要司炉证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中对锅炉的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 如果锅炉是压力锅炉的话 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第九条 使用无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检验等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个人的处罚,应该是让公司将其调离岗位或者开除处理。

锅炉安装需要哪些资质?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规定,锅炉安装改造资质许可级别划分如下:
1级 参数不限
2级 额客出口压力≤2.5MPa的锅炉
3级 额定出口压力≤1.61VI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

【锅炉】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向锅炉输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学能、电能,锅炉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高温水或有机热载体。

锅的原义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指燃烧燃料的场所,锅炉包括锅和炉两大部分。锅炉中产生的热水或蒸汽可直接为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所需热能,也可通过蒸汽动力装置转换为机械能,或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提供热水的锅炉称为热水锅炉,主要用于生活,工业生产中也有少量应用。产生蒸汽的锅炉称为蒸汽锅炉,常简称为锅炉,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

【安全常识】

概述

中热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注意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参考资料

百度:https://baike.baidu.com/item/%E9%94%85%E7%82%89/1288810?fr=aladdin

如何更好的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我们在使用中要正视其潜在的危险性。从1963年政府就开始负责锅炉和压力容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将这项工作称为安全监察,自1982年2月4日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中正式使用了安全监察的概念,从此拉开了国家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历了安全监察的工作初创、探索,基本制度建立并完善,不断创新发展三个阶段。 2009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正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体现。面对新《条例》正式启动,县级质监局如何做好安全监察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首先要掌握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 (一)以特种设备使用
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