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应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法规
- 2024-11-07 13:00:10
本人在1990年在单位受伤后定为工伤9级2013年被判刑解除劳动合同问还享受一次就业金不?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中规定的条件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因判请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会计分录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 (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伤残后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要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依法进行工伤鉴定,伤残鉴定为5-10级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工伤后,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还会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文集正文 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发布时间:2016-04-04阅读数 : 1865  张静律师 服务地区:广州-天河区 咨询我 律师说法: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系对职工因工受伤而给予的补救和补偿,其不应受劳动关系解除原因等因素影响。无论是工伤职工主动还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有义务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案情简介:2012年,候某在受建筑公司派遣至玻璃公司工作期间受伤致10级伤残。嗣后玻璃公司以候某违纪予以开除处分,建筑公司据此解除与候某的劳动合同。2013年,候某诉请建筑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协商解除合同可以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有工伤补助金的,对于劳动者存在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工伤补偿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有工伤补助金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有工伤补助金的,只要存在工伤就有工伤赔偿金,协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保险条例》对于不同伤残情况的赔偿标准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工伤补偿金的认定是需要根据不同的工伤伤残等级和造成的后果而定的,
只要存在工作的情况就是需要支付赔偿的,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那么就不可以获得辞职的补偿金,但工伤赔偿依然是有的。
展开全文阅读
上一篇
职称认定审核通过未上报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