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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药店营业员有义务告知消费者临期药品?

国家规定药品距有效期多少天禁卖

国家没有出台关于药品临近有效期禁止销售的规定文件。但是有文件规定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百六十七条 销售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2、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3、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4、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能不能给“临界期”药品设个专柜》

面对一些药房“半遮半掩”地打折推销临近过期药品,很多消费者满怀疑虑。对此消费者协会的说法是,“临界期”药品可以用,但销售时有义务提前告知。

沈阳市民马恒给孩子买咳嗽药,回家后发现还有半个月就要过期了,这样的药还能吃吗?找到药店要求换货,但对方却表示,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不能退换货。

记者近日走访沈阳市多家药房注意到,药品快到期仍然在架销售的不在少数,而且都摆在显著位置,有的药店还作为促销商品进行销售,但是对濒临过期的事实只字不提。一些市民购入后,因为发现药品临近过期而不敢用;有的市民贪图便宜而批量购入,短时间内用不完而造成了浪费。

与药品相类似,眼下消费者对快要到期的食品类商品比较敏感,而在工商部门的组织下,很多地方的超市都对快要到期的食品设置临期食品专柜,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沈阳市药监部门介绍,目前针对药品销售的要求是,只要还在保质期内就允许销售,也就是说,同食品一样,保质期内的药品是安全的。而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的说法是,不论是食品还是药品,一旦快要到保质期的期限时,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否则就是侵犯知情权,消费者可以投诉。

既然如此,药房能不能向超市学习,也设置一个独立、醒目的“临界期药品专柜”呢?以这种方式明明白白打折促销,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人民网-能不能给“临界期”药品设个专柜

国家临期药品的规定

对临期药品进行销售时,要明确告知消费者药品的有效期限。对于在治疗期间不能达到药效的临期药品不得进行销售。

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药品临期时间几个月不能销售

一般药品在临期三个月以内就禁止销售了,在消费者知情,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不上柜台了,且药品短缺时,保质期不同:保质期大于300天,剩余保质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禁卖;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刺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禁卖。药物的疗效和有效性都是可以保障的。但是对于过期的药品,不管过期时间的长短,都不建议再使用,因为在储存过程中会有一定比例的药物发生降解,过期后药物降解的。有些药品,因为其理化性质稳定性较差,在贮存中易受外界条件的影响,药效可能降低,毒性可能增高,逐渐变质失效。为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就对一些生物制品、抗菌素、某些化学药品规定了有效期或...国家没有出台关于药品临近有效期禁止销售的规定文件。但是有文件规定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一、国家对临期商品的规定多久不能售卖
1.临期日期界定分为:产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
2.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3.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4.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5.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6.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
二、药店卖剩一个月就过期的药违法吗
1.在售药品快到有效期时,药店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否则涉嫌欺诈。如未履行告知义务则是违法的行为。
2.可向工商、消协或药监部门投诉举报;若药品还在保质期内且履行告知义务则不违法。
综上所述,一般药品在临期三个月就禁止销售了,有些药品,因为其理化性质稳定性较差,在贮存中易受外界条件的影响,药效可能降低,毒性可能增高,逐渐变质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药店卖剩一个月就过期的药违法吗

法律分析:在售药品快到有效期时,药店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否则涉嫌欺诈。如未履行告知义务则是违法的行为,可向工商、消协或药监部门投诉举报;若药品还在保质期内且履行告知义务则不违法。

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七条 销售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三)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四)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药店可以卖临期1个月的药吗

法律分析:不太好。国家没有出台关于药品临近有效期禁止销售的规定文件。但是有文件规定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销售。

第五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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