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路坏了谁来投诉?
- 法律法规
- 2024-12-30 17:44:33
乡村公路修建不合格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如果是涉及农村乡村公路建设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投诉;如果涉及村路的,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投诉。另外还可以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等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农村修路问题找谁投诉
【法律分析】:农村修路落实不到位或违法征地等各级地方政府、纪检部门和信访部门等均可以接待投诉,并没有固定的统一的投诉电话。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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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修路问题找谁投诉
农村修路问题找谁投诉?村公路投诉应找公路管理局投诉。公路局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二级局。交通运输部设有公路局,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负责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农村修路投诉到哪部门
一、村里修路有质量问题找谁管 农村公路投诉应找公路管理局投诉。公路局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二级局,交通运输部设有公路局,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具体如下: 1、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 2、负责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5、负责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农村修路有问题怎么办 第一,发现质量问题请镇村干部出面解决。如果在修路的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小脚的建议是村民千万不要自己去找施工方进行解决,而是要把情况通农村公路问题投诉找谁
农村公路问题投诉找公路管理局。
公路局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的二级局,交通运输部设有公路局,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具体如下:
1、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
2、负责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5、负责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农村修路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就此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村委会对其进行调解,或者可以请求有管辖权的的人民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起诉解决。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以及理由等;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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