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常的17岁青年杀害六人后被殴打变成智障,怎么判刑?
- 法律法规
- 2022-11-09 17:43:13
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不允许判死刑或死缓,也就是是就是一个17岁的人杀了几十个人也不会被判死刑是
满14周岁有重大刑事犯罪可以判处死刑,十四周岁以上必须负刑事责任。你说的那种情况,就算他14岁都毫无疑问的死刑。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只是作为一个量刑因素,并不是免死金牌。 具体参看为成年人犯罪刑法和解释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几种罪行 1. 放火罪美国17岁青年与家人发生口角后杀害六人,如何避免养成这种极端性格?
一、美国17岁青年与家人发生口角后杀害六人情况介绍
美国印第安纳州首府印第安纳波利斯市一名17岁的男性嫌疑人被警方逮捕。他于1月24日杀害了6人,死者中包括一名尚未出生的婴儿,另有1人受伤。印第安纳波利斯方面称此案件为一次“大屠杀”。据悉,他因未经允许就擅自外出而与父亲发生口角,之后涉嫌开枪谋杀了多位家人。 由于嫌疑人现年17岁,检察官在印第安纳州法律下不能提起死刑诉讼,但他仍有可能面临成人法庭的审讯 。
二、如何避免养成这种极端性格
家庭和睦才能培养孩子良好性格,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而且家庭环境不好,那么这个孩子性格就不好,甚至很悲观,还有的孩子性格很极端。
父母关系融洽家庭孩子就很乐观。一个家庭中,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一个非常融洽环境中,他的性格也会很开朗,如果父母关系很不好,甚至父亲有暴力倾向,那么这个孩子就会有暴力倾向,性格也会偏激。在孩子与同学间发生不愉快事情后,他就可能用暴力解决问题。
父母性格温和,孩子性格也会温和,父母性格暴躁,孩子也会受到影响。我认识 一个孩子性格非常暴躁,他就是受到了父亲影响,父亲不高兴时候,就砸家里东西,所以孩子在不高兴时候,也砸家里东西。
三、培养青少年良好道德修养
青少年时期孩子性格发展不完善,这个时候家庭、学校就要积极引导孩子,让他们学习高尚的人,同时要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在思想中有法律意识,认识到触犯法律就会受到处罚,那么他们就不会犯罪了。
家长要给孩子一个良好环境,不让他们看那些色情、暴力影片,多让他们看一些正能量影片,培养良好道德修养。
四、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教育
对在校学习进行法制教育,多举办一些法制讲座,同时让孩子们参观一些少管所,让他们认识到触犯法律害处。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暴力倾向就要及时制止,避免发生危险事件。
有因必有果,这个孩子家庭教育一定缺失,要不让也不会因为这么一个小事情就杀害了这么多人。事件已经发生,希望家庭、学校要吸取经验和教训,确保以后不再发生这样事件。
正常人殴打智障人士,我们作为智障人家属该怎么维权?
应该报公安机关后由公安机关以故意殴打他人判处对方刑事责任。法律分析
打架属于故意伤害,通常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情节轻微只会受到罚款或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两层含义:其一,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医疗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其二,必须使他人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包括人身组织的损害和身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损害两个方面;损害的程度可以分为轻伤、重伤、致人死亡三个层次。实践中,对于伤害结果的鉴定,应以伤害当时的伤势同治疗后的结果相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量,同时也应兼顾受伤部位同被害人职业的关系等因素。本罪主体方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已满十四周岁的人就应负刑事责任。实践中查明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对区分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有决定性意义。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对他人是死是伤均是持放任态度,应当根据行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击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综合考查,以确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还是损害他人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阉割狂魔”李义江:北理男大学生酒后被“捡尸”,残杀6人,最后怎样了?
没有人生来就是杀人犯,也没有人生来就是精神病患者。他们也有对生活的期待,也有为理想而奋斗。
然而,由于原家庭的不良影响和社会的无情攻击,他们不断受挫,幻灭,心中逐渐充满仇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李一江原本是一名相貌英俊的大学生。他对生活、爱和未来有着美好的向往。然而,这一切都被毁了,李一江醉酒后四人“捡起尸体”,经历了一个羞辱的夜晚。
从此,他放弃了爱情,放下了未来,心中只有复仇,最终出于怨恨阉割杀害了6人,被枪决,年仅24岁。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李一江又有什么样的痛苦经历呢?
李一江,山东人,1980年生。李的父母在新疆工作,家里有两个男孩,所以他是由他在北京的阿姨收养的。
她的姑姑把她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着李一江,给了他美好的童年回忆。然而,初中时,李一江来到父母身边,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生活。
那位母亲有精神病,动不动就打她的孩子。兄弟俩对此习以为常,以至于当他们的母亲生病时,他们都不在家,留下李先生一个人受母亲的毒打和责骂。
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已经经历过生活的痛苦。他的母亲打他、骂他,他的父亲酗酒,他的兄弟们不喜欢他,这让他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李一江想念他的阿姨,想回到北京。他对抗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沉默。
当李一江15岁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了。他面色红润,身材高大,性格沉闷,这使他看起来像个姑娘。为了不被妈妈打骂,李一江放学后总是主动留下来打扫卫生,希望能晚点回家。
但结果却是一场悲剧。那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李某等到很晚才放学。当时天气很冷,李一江正忙着梳头,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强壮的中年男子。
一开始,李很慌张,担心被打。他再三道歉并请求原谅。壮汉想发火,但当他看清李一江的脸时,便化怒为喜,和他和好了。
李一江来到新疆后,很少有人这么“亲切”地和他说话,他被感动了。在那个壮汉再三的邀请下,李一江同意和他一起吃饭,这样他就可以回家了。为什么不呢?
两人开了一家面馆,要了一瓶白葡萄酒,几道小菜。李一江本来是不喝酒的,可是他经不起这个大力士的劝说,只好勉强喝了起来。
随着酒精的麻痹,李一江忘记了他的不快,感觉比以前更好。不出所料,李一江喝得太多了。两人走出面馆后,那个强壮的男人扶着李一江去了公园。
在公园里,这个强壮的男人展现了他的本性,袭击了李一江。李一江当时已经喝醉了,无法抗拒。最后,这个强壮的男人强奸了李一江。
当李一江醒来,意识到自己被一个男人“欺负”时,他感到如此羞辱,他的抑郁变成了仇恨。
从那以后,李一江随身带着一把刀,希望能找到壮汉,为自己报仇。但他再也没有见过这个人,他的仇恨在心里越积越深。
2000年,李被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成为一名大学生。进入大学后,李一江保持沉默。除了学习,他还专注于他的兼职工作,因为他的家庭几乎不给他更多的钱。
李一江一有空就喜欢一个人喝酒。他没有地方说话,所以只能借酒消愁。因为李一江长得帅,被女孩子追求过,但他却无动于衷。
“你不可能是同性恋,你为什么不答应那个女孩?”同学们开玩笑说。李笑了,解释说他“只是对她不感兴趣”。也许他母亲的殴打让他更恨女人。
大二时,李一江去酒吧喝酒。他当时不知道的是,这家酒吧是同性恋的聚集地。当李一江独自喝酒时,一个姓唐的人走过来。
两个人边喝酒边聊天,这让李一江松了一口气。在谈话中,李一江得知唐先生是同性恋,但他并不觉得不舒服。相反,他认为唐先生是善良和英俊的。
当他得知李一江在做兼职工作时,唐说他可以“帮助他度过难关。”喝完酒后,唐人邀请李一江去他家过夜,李一江最终同意了。
从那以后,李宇春就默认了他们的关系,他一直被这个男人“保护”着。李一江也很享受这段关系,他深深地爱上了唐先生。
但唐先生并不专一,经常出去“调情”。让李的生活更痛苦的是,有时唐先生会和其他男人分享他,而李没有勇气反击。最终李一江无法忍受,选择离开。
在这期间,李一江遇到了一个叫娜娜的女孩。娜娜第一眼就爱上了李一江,并疯狂地追求他。李一江明确告诉娜娜他是同性恋,但娜娜仍不放弃,试图改变李一江。
在娜娜的努力下,李受到诱惑,试图接受这个女孩,两人在一起过了一夜。在第一次亲密接触后,李一江也决定“爱上一个女人”,于是他们相爱了。
但当娜娜梦到未来时,李一江突然找到了她,坚持要和她分手。娜娜几次劝她留下来,都没有成功,她只好听他的了。很不容易遇到爱情,李一江为什么要亲手毁掉这一切?
原来,在与娜娜交往的过程中,李一江遭遇了不幸,无法过正常的生活。2002年11月,李一江非常上瘾,他去了一个同性恋聚集的迪斯科舞厅。在那里,他遇到了四个人,都是同龄的同性恋,而且都喝了很多酒。
半夜,李一江醉得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当他醒来时,他发现自己“死了”,被绑在卧室的加热管上。
是这四个人救了他。当晚,李一江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羞辱。等到自由的恢复,母亲的殴打,强人的强奸,唐先生的始终抛弃,连同心,这使他彻底陷入绝望,只有一种想法,那就是复仇。
为了集中精力复仇,李一江残忍的与娜娜分分合合。然后他开始在酒吧里闲逛,寻找那四个人。最后,李一江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找到了他们四个,并一个一个地杀死了他们。谋杀后,李一江阉割死者以发泄他的仇恨。
在杀了四人之后,李一江的仇恨并没有消失。他继续寻找同性恋受害者,并以同样的方式杀害了另外两人。2003年4月,“阉割狂人”李一江被逮捕。李一江于2004年8月被执行死刑。
李一江十几岁的时候,被母亲打了很长时间。受本国家庭的影响,他憎恨妇女。正因为如此,李一江发现自己难以接受女人的爱情,最终走了另一条路,却遭遇了一次又一次的不幸。
回想起来,在李一江短暂的一生中,他从阿姨和娜娜那里得到的只是一些温暖和安慰,而其他人给他带来的是痛苦和羞辱,这也让他的内心充满了仇恨。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爱情和未来,他也想要报复。
如果他的父母是快乐和关心,李一江可能不会遭受这么多的不幸,更不用说成为一个罪犯。毕竟,没有人生来就是杀人犯。应注意原籍家庭对儿童的影响,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