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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一篇回忆录,作者采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部过程,这样写的作用是?

《十六年前的回忆》采用什么人称的叙述方式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一篇回忆录,作者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 希望你能采用。

十六年前的回忆采用 叙的手法

十六年前的回忆采用倒叙的方法,能增强文章的生动性,使文章产生悬念,更能引人入胜,同时也可以避免叙述的平板和结构的单调. 十六年前的回忆 该文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1911—1979年)同志在1943年写的,是纪念自己的父亲被害十六周年时所作的文章。正值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所以题目为《十六年前的回忆》。文章属于回忆式文章;文章运用了 首尾呼应、倒叙和对比的写作手法;文章是采用第一人称按照时间的顺序和事情发展顺序写的。《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一篇回忆录,作者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

《十六年前的回忆》的写作背景?

《十六年前的回忆》的写作背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同志在1943年写的,正值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所以题目为 《十六年前的回忆》一文是李大钊同志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李大钊遇难十六周年的时候写的一篇回忆录,回忆了李大钊同志被捕前、被捕时、被审时、被害后的情形,充分体现了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事业,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精神以及作者对父亲的怀念之情。 扩展资料: 《十六年前的回忆》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时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本文是回忆录。作者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

16年前的回忆是记叙文吗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记叙文。《十六年前的回忆》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原文节选: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

《十六年前的回忆》全文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全文如下: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后来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才过了两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阎振三一早上街买东西,直到夜里还不见回来。第二天,父亲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厅里去了。我们心里都很不安,为这位工友着急。

局势越来越严重,父亲的工作也越来越紧张。他的朋友劝他离开北京,母亲也几次劝他。父亲坚决不同意,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

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4月6日的早晨,妹妹换上了新夹衣,母亲带她到娱乐场去散步了。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短短的一段新闻还没看完,就听见啪,啪……几声尖锐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纷乱的喊叫。

父亲不慌不忙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支闪亮的小手枪,就向外走。我紧跟在他身后,走出院子,暂时躲在一间僻静的小屋里。

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沉重的皮鞋声。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用恐怖的眼光瞅了瞅父亲。

“不要放走一个!”窗外一声粗暴的吼声。穿灰制服和长筒皮靴的宪兵,穿便衣的侦探,穿黑制服的警察,一拥而入,挤满了这间小屋子。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手枪,枪口对着父亲和我。在军警中间,我发现了前几天被捕的工友阎振三。他的胳膊上拴着绳子,被一个肥胖的便衣侦探拉着。

那个满脸横肉的便衣侦探指着父亲问阎振三:“你认识他吗?”

阎振三摇了摇头。他那披散的长头发中间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显然是受过苦刑了。

“哼!你不认识!我可认识他。”侦探冷笑着,又吩咐他手下的那一伙,“看好,别让他自杀,先把手枪夺过来!”

他们夺下了父亲的手枪,把父亲全身搜了一遍。父亲保持着他那惯有的严峻态度,没有向他们讲任何道理。残暴的匪徒把父亲绑起来,拖走了。我也被他们带走了。在高高的砖墙围起来的警察厅的院子里,我看见母亲和妹妹也都被带来了。我们被关在女拘留所里。

十几天过去了,我们始终没看见父亲。有一天,我们正在吃中午饭,手里的窝窝头还没啃完,听见警察喊我们母女的名字,说是提审。

在法庭上,我们跟父亲见了面。父亲仍旧穿着他那件灰布旧棉袍,可是没戴眼镜。我看到了他那乱蓬蓬的长头发下面的平静而慈祥的脸。

父亲瞅了瞅我们,没对我们说一句话。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着。他的心被一种伟大的力量占据着。这个力量就是他平日对我们讲的——他对于革命事业的信心。

“这是我的妻子。”他指着母亲说。接着他又指了一下我和妹妹,“这是我的两个女孩子。”

父亲接着说∶“她是我最大的孩子。我的妻子是个乡下人。我的孩子年纪都还小,她们什么也不懂。一切都跟她们没有关系。”父亲说完了这段话,又望了望我们。

法官命令把我们押下去。我们就这样跟父亲见了一面,匆匆分别了。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

28日黄昏,警察叫我们收拾行李出拘留所。

我们回到家里,天已经全黑了。第二天,舅姥爷到街上去买报。他是从街上哭着回来的,手里无力地握着一份报。我看到报上用头号字登着“李大钊等昨已执行绞刑”,立刻感到眼前蒙了一团云雾,昏倒在床上了。母亲伤心过度,昏过去三次,每次都是刚刚叫醒又昏过去了。

过了好半天,母亲醒过来了,她低声问我:“昨天是几号?记住,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

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我低声对母亲说:“妈,昨天是4月28。”母亲微微点了一下头。

扩展资料:

《十六年前的回忆》此文是回忆录,作者李星华写此文是为记述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李大钊同志,在残酷的白色恐怖下坚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敌人法庭上英勇斗争,最后壮烈牺牲的经过。

李星华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十六年前的回忆》后被选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0课的课文。选编这篇课文的主要意图,一是使学生借助课文,激发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二是引导学生领悟课文前后照应的写法。

写作方法:这是一篇回忆式文章;本文运用了首尾呼应;运用了对比的方法。本文按照时间的顺序和事情发展顺序来写的。

这篇文章是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教材。文章开头提出十六年前的1927年4月28日是父亲的被难日,结尾又强调母亲嘱咐自己要记住父亲被害的日子。这样首尾呼应,充分显示了敌人的凶残和革命者的英勇。

1927年,军阀张作霖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率兵进关,占领河北、山东等地,以武力威胁正在胜利北阀的国民革命军,还下令通缉在北京坚持革命斗争的李大钊。在审问李大钊时,李星华高度赞扬了李大钊在敌人面前:沉着 镇静 处变不惊 坚贞不屈的品质和为革命献身的精神。

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及深切的怀念。

文章开头段和结尾段首尾呼应,使文章的结构严谨,使作者表达的意思更加有力,感情更加强烈,让读者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得更加清楚。同时突出了作者一直把父亲的被害牢记在心的思想感情。

文章2-32自然段分为四个部分:

1、2-7自然段:讲述父亲被捕前的一些事情(被捕前);被捕前写父亲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闫振三被抓,反应出形势的险恶和处境的危险。

2、8-17自然段:讲述父亲被捕的经过(被捕时);被捕时写了敌人的心虚、残暴和父亲的处变不惊。

3、8-17自然段:讲述我们和父亲最后一次见面的情景(法庭上);法庭上描写了李大钊的镇定、沉着。

4、8-17自然段:讲述父亲被害后,一家人非常悲痛(被害后);被害后写了全家的无比悲痛。

“被捕前”“被捕时”两部分内容,均采用了对比描写的手法,例如,父亲整理书籍、文件时对我的提问所表现出的含糊、敷衍的态度与平时的耐心形成对比;面对敌人,“我”的恐惧与父亲的沉着、平和形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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