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工资合在一起算个税时,速算扣除数需要乘以12吗
- 教育综合
- 2023-07-07 12:59:39
年终奖速算扣除数为什么不乘以12
导读:计算年终奖个税时,可视作把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但有优惠,体现在年终奖的总额除以12后确认税率。但这样的优惠一年只能有一次,出现第二次时,奖金并入工资计算个税。导读年终奖不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员工拿不到愁,拿到了也愁。企业的年终奖政策一般都有鲜明的目的,一些民营企业甚至将它作为留住人才的手段。年终奖在个税征收上有优惠计算方法,但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年终奖在拐点会出现多发一元,个税多千元的奇观。如此显失公允的政策,大概是税法史上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一个纰漏了。
一、年终奖性质:员工参与利润分配
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不能要求企业发放年终奖。年终奖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并非企业对员工的法定义务。从这个角度看,愿意为员工付出年终奖的企业都是充满善意的。会计做账时把年终奖当作成本费用,这是曲解了年终奖。我更愿意相信年终奖是股东在讨好员工,允许员工一道参与利润分配。
二、年终奖发放:体现企业的留人策略年终奖发放模式各有千秋。大型外企和国企很简洁,年底或来年初一次给付,以春节前结清的居多。大型民营企业发放年终奖就很策略了,譬如,华为的年终奖在次年三季度才兑现,万达的年终奖需分几次兑现。在拿到年终奖之前提出离职,有的企业明确规定不再发放年终奖。即便年终奖照发,一般也会要打些折扣。总以为年终奖可以抑制员工的离职冲动,发放时让你望眼欲穿好、欲弃不忍,企业家的留人策略就算成功了。
三、年终奖预提:符合条件可以税前扣除
在会计处理上年终奖可以在发放时作为费用,也可以先预提后发放。企业在年末计提但未发放的年终奖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这要分两种情形看:
1、如果汇算清缴前实际支付了,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2、如果汇算清缴前未支付,对不起,所得税前扣除不了。
税务的这一规定应该算是仁慈的。鉴于此,企业应根据利润情况用好这一规定,尽量把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往后移。
四、年终奖个税:一年只能一次优惠月薪超过3500的(不含五险一金):所得年终奖÷12,然后再乘以对应的税率就是要交的个税了。月薪不超过3500的(不含五险一金);要先拿出年终奖中的一部分填足月薪3500,然后在所得年终奖÷12,再乘以对应的税率就是要交的个税了。
计算年终奖个税时,可视作把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但有优惠,体现在年终奖的总额除以12后确认税率。但这样的优惠一年只能有一次,出现第二次时,奖金并入工资计算个税。
五、个税摆乌龙:多发一元,个税多千元年终奖在拐点会出现多发一元,个税多千元的奇观。如此显失公允的政策,大概是税法史上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一个纰漏了,更传奇的是如此违背常理的政策居然一执行就是许多年。其间有过质疑,有过嘲讽,有过建议,但一切最后归于沉寂。因为政策的制定部门对这一不合理现象憋着不认,挨骂不改,芸芸众生又可奈何。
许多朋友对年终奖多一元,个税多千元不理解,解释如下:
1、年终奖个税计算似与月工资个税计算相同,实则不同;
2、年终奖个税税率根据奖金总额除以12后确定;
3、问题出在速算扣除数,年终奖个税的速算扣除数比照月工资个税的速算扣除数,但没有乘以12;
4、年终奖个税在档际间会出现了断裂,致显失公允。
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速算扣除数是减一次还是要12次?
个人觉得应该减12次是合理的,既然是平均到12个月计算,就应该把每个月的税加在一起算总额,每个月的税就应该是每月减一次速算扣除数。现在的做法是不伦不类,用年度的总额乘以税率减去月度速算扣除数,毫无道理。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年终奖性质,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征收内容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将随发放当月的工资收入一并计入当月个税的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社保费用-免征额,社会保险费用不计入个税征收范围,当前免征额为35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分为7级: 1.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 2. 超过15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05; 3. 超过4500元但不超过9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55新个税计算年度奖金时,为速度扣除数不剩以12?这样就不存在盲区!
新个税计算年度奖金时,除以12 ,只是为了确定税率。 其他的都是按照当月收入的计算方法来计算的。 这样不存在盲区 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年终奖金一次性发完,扣税时是不是要先除以12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