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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可以查到湖北省过去的农业政策?就是改革开放前后那种不同的农业政策

从改革开放到至今、相关的土地政策有哪些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创新变革—稳固调整—动态稳定—全面深化”4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1978—1992年) :创新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改革开放之前, 农村实行的以人民公社为载体的“三级所有, 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 在一定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为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随着国家初步工业化目标的实现和原始工业积累的完成, 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显现, 主要表现为“政社合一”体制下, 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和“一平二调”, 逾越了当时的生产力水平, 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为改善这种局面, 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试行) 》, 首次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做出了认定。

二、第二阶段 (1993—2007年) :稳固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 国家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针, 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掀起了新浪潮。

随着市场化改革和城市化的推进, 部分农户开始出现兼业化和非农化行为,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加快, 农地利用率开始下降。同时, 另一部分农户逐渐建立起规模经营意识, 专业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涌现, 由此催生出了土地流转需求。

为适应农地市场化经营需求并提升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11月5日发布了《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提倡在稳固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 实行“增人不增地, 减人不减地”, 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

三、第三阶段 (2008—2013年) :动态稳定——土地确权下的还权赋能

2008年10月9日,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 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 由此拉开了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

一直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5年内完成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这一阶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均放在土地确权上。

“土地确权”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 为适应农村土地市场资源要素的规范化流动需求, 由国家层面开展的以农地产权清晰化处置为主要目的实质性措施, 成为当时解决农村人地矛盾和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

四、第四阶段 (2013年至今) :全面深化——“新土改”

2013年, 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任务, 强调“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 并以此为逻辑起点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放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上。

随后,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专门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题阐述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 包括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和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同年11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将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

2015年, 中央进一步提出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 即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 (多被统称为“三块地”改革)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专门对宅基地制度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 开始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可以发现, 以农地“三权分置”、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宅基地“三权分置”等为核心内容的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已经悄然拉开, 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崭新时期。

扩展资料: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启示:

一、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还权于农”到“新土改”的“三权分置”, 从土地流转到建立农村土地市场的探索, 农地产权结构逐渐由两权分化到三权, 土地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土地的功能得以充分拓展和诠释, 一方面提高了土地要素的流通效率,

另一方面也通过这种流通创造了更多的溢出价值, 对农业农村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比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不仅解决了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 更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又如,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全面而深入地实施, 为农村土地的多元化经营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极大地满足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经验来看, 无论是土地要素与劳动力要素的优化配置, 还是土地功能与价值的显化, 最终都是为了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矛盾。

可以认为, 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土地要素与劳动力要素的优化配置, 充分发挥并显化土地功能与价值, 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矛盾的两条基本途径。

因此,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以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矛盾为目标导向, 以农村人地配置关系调整和土地功能发挥为依据, 充分释放土地权益与效能, 最大限度实现“还权于民、还权于农”。

此外, 未来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应当立足中国“三农问题”长期性的基本国情, 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地位, 在此基础之上加以创新。

虽然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一定弊端显现, 但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短期内不会改变, 因此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 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生产经营方式仍将延续。

我们既要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确保农户的权益不受损失, 又要对这一制度进行创新, 进一步激活并释放土地权能, 发挥好土地效能, 提升农村发展动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使用产权改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近40年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综述

改革开放前后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

1、日常生活

以前种地时还都靠得是牲畜拉得勧头耕地及人力劳动播种收麦,不仅费力,效率也十分的低下。而现在农民们种地都都靠得是各种各样的专门的机器可,省时又省力,使得农民很多的时间节省下来,投身于其他的劳动中,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

2、穿着

人们的穿着也不再是从前的单调的粗布衣服,即使在农村,人们也都穿出了艳丽的衣服,彰显着自己的个性,给自己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色多。人们的出行也是更加的法方便,火车、汽车不断的提速,更是有更加便捷舒适的地铁;

并且随着地铁路的四通八达,到达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也都不再是一件难事,私家车更是从从前的珍品到现在的大众产品,路上的私家名车也是到处可见;

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座座便捷的立交桥都让我们的出行畅通无阻,村子里坑洼洼的小路也变成了平整的石灰路,甚至山里的那些梦想着要州出大山的恶人们也可以通过公路看到外面的世界。

3、食

从前白面是很少见的,只有过年才能吃上一次,那是很珍贵的,一年到头连个油腥都看不到,更不用说吃肉拉,想吃点水果根本就没有。而现在鸡鸭鱼肉样样全,白面吃了还可以换换粗粮,国内的水果出门都可以买到。

4、住

以前人们住的都是平房,改革开放后,农村都住上了二层小洋楼。

5、通信

从前老人们与给外地的亲人联系都是用信件邮寄,速度也慢得可怜,有些信息等到倒了目的地已经将过时了。再着急一点就是拍个电报,现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信息系统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不用说各家各户都安上了电话,就是移动电话也可以平物到每个家庭都絵有一部,使得人们之间的交流更加密切。在这三十年中电脑也得到了普及与应用,我们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有用的时的信息,让我们的视野更开阔,生活更丰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革开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变化令人惊叹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发生过哪三次重大变化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三大阶段如下:

1、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形成时期(1949年至1954年)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3年,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开始了全国性的互助合作社运动。这一阶段,通过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并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私有制,使得农民能够自己耕种自己的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统为一体。

2、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开始向集体所有制转变(1955年至1979年)

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人民公社继续稳定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集中力量发展农村生产力。”农民个人的土地私有逐步转变为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按劳分配。农民土地所有制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土地集体所有制。

3、不断发展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1979年至今)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之相适应将原来的集体共同所有、集体共同使用的土地制度改为“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2002年8月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则是针对土地承包经营的第一个专门、完整的法律,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的里程碑。

2007年3月颁布施行的《物权法》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作为用益物权来规定的,充分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转变为一种物权。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转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扩展资料:

完善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落实农民的所有者权益,是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唯一出路。

1、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土地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所有,原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按现有界址分别归属于相应的村民小组的全体居民所有。有利于充分发挥其主体职能,也适合适度的农业规模化要求。因此,以村民小组一级的集体经济组织为所有权的主体。

2、将集体土地折成股份,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全体民在民,落实农民作为所有者的权益

根据集体土地的地理位置、肥沃程度等标准,将全部土地折成股份,分给全体居民,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来行使所有权限。

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完善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来说,仅仅解决所有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对其另一重要制度——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加以完善。集体土地主要包括两类非建设农用地;建设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三农到底指哪三农?

三农指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问题都收纳到三农。

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研究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

百家圈子正式上线运营,免费加入圈子交流、分享有关三农的问题。

【百家圈子:三农创作大本营】https://mr.baidu.com/qjpyvdd?f=cp&u=172227d9de371669

中国农业改造道路和经验对当前的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有何借鉴意义

随着美国学者布朗先生十年前发表“谁来养活中国人?”一文发表后,近年来还发表了一些文章和言论,中国的粮食问题,中国的农业问题,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目前都成了世界上关注的问题。他最近忠告,中国的发展状况已经和世界紧密相连,难以割舍,中国将敦促世界重新思考全球经济的前途。我们认为这句话要一分为二,不光有他主观判断的消极一面,但事实上还应该有客观存在的和正在发展的积极一面。 这是因为,中国用世界上7%的耕地养育着世界上20%的人口,这是举世瞩目的成就。2005年中国农产品出口总值达到272亿美元,比建国初期的5亿美元,增长53.4倍。目前,农产品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6%,占农业增加值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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