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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与GBT 32151.1-2018是什么关系

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指南

法律分析:对碳排放量的计算,至今仍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国际碳排放核算体系主要由自上而下的宏观层面核算和自下而上的微观层面核算两部分构成。前者以IPCC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为代表,它通过对国家主要的碳排放源进行分类,在部门分类下再构建子目录,直到将排放源都包括进来,它本质上是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来进行核算的。而自下而上的碳核算方式通过对于企业和产品碳足迹的核算,了解各类微观主体包括企业、组织和消费者在生产过程或消费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理论上可以汇总得到关于一定区域内的碳排放总量。该种核算方式主要包括三种方法:一是基于产品的核算,主要是基于产品生命周期计算“碳足迹”,以PAS 2050标准为代表;二是基于企业 /组织的核算,通过排放因子法来计算碳排量。据易碳家了解到,目前,较为公认且运用比较广泛的核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方法指南是《温室气体协议:企业核算和报告准则》;三是基于项目的核算,重点确定基准线排放。该方法主要包括《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WRI 和 WBCSD 制定的“项目核算GHG协议”(The GHG Protocol for Project Accounting)以及国际标准组织(ISO)发布的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验证标准——ISO14064。

法律依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自备电厂)使用燃煤、燃油、 燃气等化石燃料及掺烧化石燃料的纯凝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等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不适用于单一使用非化石燃料(如纯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秸秆林木质等纯生物质 发电机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机组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机组等)发电设施;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由哪个部门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28日消息,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以下简称《核算报告指南》),用于指导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2023年度及以后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优化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将主要做好三个衔接。 首先,要做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与配额分配的衔接。供电量、供热比是第一个和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方案的重要参数之一。指南修订后于2023年1月生效,用于指导第三个履约周期及以后发电企业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建立长期稳定、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技术体系。因此,生态环境部将深入研究第三个履约周期

2023年环保严吗?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规范和标准开始实施。

全国文件及标准

1、《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大气、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法律,以及地下水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8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四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

为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机制,增强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3、《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HJ772-20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统计管理,规范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本标准规定了排放源统计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和报送、质量控制、报告编制、数据公布 的一般原则及方法要求。本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4、《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全法》,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和国家林草局组织制定了《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5、《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

为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指导排污单位及时、如实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情况,制定本规则。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力发电、水泥制造和造纸等行业正式施行。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其他行业参照施行。

6、《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提升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促进有效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产品设备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碳排放怎么算

碳排放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总称或简称。温室气体中最主要的气体是二氧化碳,因此用碳(Carbon)一词作为代表。虽然并不准确,但作为让民众最快了解的方法就是简单地将“碳排放”理解为“二氧化碳排放”。

碳排放的计算,首先确定排放源,排放源的种类千差万别,比如煤炭燃烧,石油燃烧,天然气燃烧,还有人和动物的呼吸等等。

其次确定碳排放因子,碳排放因子是指某种耗能过程CO2 排放的系数.
比如发电过程,发1度电涉及到的能耗折合的CO2量,就是发电过程的CO2 排放系数。

最后是用排放源的用量乘以该排放源的碳排放因子,就是碳排放量。

附:

计算方法为净发热值缺省值*有效CO2排放因子KG/TJ缺省值=每kg燃料排放CO2多少kg

计算方法直接用材料量*排放因子数值

计算方法直接用距离*排放因子数值

计算方法直接用kwh*排放因子数值

纯手动整理,谢谢!

碳排放计算方法

目前,碳排放量的核算主要有三种方式: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实测法

碳排放核算是有效开展各项碳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的基本前提,是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重要支撑。

碳核算可以直接量化碳排放的数据,还可以通过分析各环节碳排放的数据,找出潜在的减排环节和方式,对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碳交易市场的运行至关重要。

计算公式:

根据IPCC提供的碳核算基本方程:温室气体(GHG)排放=活动数据(AD)×排放因子(EF)

其中,

AD是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如每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石灰石原料的消耗量、净购入的电量、净购入的蒸汽量等;

EF是与活动水平数据对应的系数,包括单位热值含碳量或元素碳含量、氧化率等,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系数。

EF既可以直接采用IPCC、美国环境保护署、欧洲环境机构等提供的已知数据(即缺省值),也可以基于代表性的测量数据来推算。

我国已经基于实际情况设置了国家参数,例如《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附录二提供了常见化石燃料特性参数缺省值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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