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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车同时从厦门和福州两地相对开出,甲车速度为36千米每小时,乙车速度为30千米

甲乙两地汽车同时从同一地点向相反方向开出,甲汽车的速度是36千米每小时乙汽车速度52千米每小时,

将两车的速度加起来为它们的速度和,即88千米每小时,440除以88等于5,所以是5小时

甲乙两车同时从a地向b地开出甲每小时行36千米乙每小时行30千米开一个小时后,+

甲乙所行路程比为3:2 甲行60% 乙行40% 乙车每小时行全程得20% 所以行了2小时 36*2/60%=120

甲乙两车同时从两地相对开出,甲车每小时行32千米,乙车每小时行30千米,相遇是甲车比乙车多行16千米。求两

16/(32-30)=8小时 8*(32+30)=496千米

甲乙两辆车同时从两地相对开出,甲车每小时行32千米,乙车每小时行30千米。

每小时两车行程之差是32-30=2千米,相遇时两车各行了16/2=8小时,所以两地相距8*(32+30)=496(千米)

甲乙两车同时相对开出,甲速度30千米/时,乙速度36千米/时,距中点24千米相遇,相距多少千米?

距中点24千米相遇,说明乙比甲多行了24*2=48KM. 再用乙比甲多行的除以乙每小时比甲多行多少千米,就是他们所行的时间了 48/(36-30)=8H 再用它们的速度和乘以时间就OK了,下面是综合算式: (30+36)*(24*2)/(36-30)=528KM 还可以用方程,设它们用的时间是X 30X+24*2=36X 30X+48=36X 6X=48 X=8 8*(30+36)=528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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