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毁坏农业现在可以报案吗
- 教育综合
- 2025-02-11 13:00:02
关于建公路毁坏农田有没有法律保护农民权益?。
修路占用农村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相应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我的责任田,在二十多年前,由于交不起农业税,提留,就把责任田交给了生产队,现
你这种纠分在各地都有!主要要看你当年把土地转包给他人有没有签合同,比方说转包多少年,所有权最终确定等等内容!经没经过村委会,如果村委会不给你证明,再没转包合同你的事处理起来真的非常非常困难!其实你的事,责任主要在村委会!因为村...二十多年前交不起农业税换留现在能要回土地吗
在当时的情况下,在农业税和提留面前,许多农户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 现在,想找回这种权利,客观上村集体已经没有闲置无主的机动地可供返还这种权利了。 再者,村里没有承包土地的农业户口人员积攒了一堆,都想要地,可上哪找地去,地都已经分光了。 像这种情况,非常难以解决,只有等到再新一轮的土地承包时才能够解决。原本是农业户口在二十年前迁移外省非农业户口在现原籍土地征收了我能分得补偿金?
应该是不能了,按照政策农业户口的宅基地和耕地所有权都归集体所有,当村里的土地被征收的时候,本村村民有权获得土地征收款补偿金。由于你的户口已经迁出来了,就不属于原村庄的居民了,因此现在原籍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你应该是没有权利获得的。但是如果你原籍宅基地还有房屋,是可以获得房屋补偿金的。因欠交农业税,土地被扣除20多年,现在村进行土地确权,我该怎么要回自己的土地?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二、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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