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助理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不在同一个区县级行政区划变更如何办理
- 资格考试
- 2024-04-04 17:44:26
2018年医师证跨省注册和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以下是相关流程: 一、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要做的事情: 1、到要调入的单位,取得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A4纸、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1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 2、到现工作单位,取得同意变更执业地点相关证明1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 3、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取得并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3份; 4、楼主个人的“医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档复印件)。 将上述材料装入资料袋,到现单位所在地县(市)卫生局,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的申请手续。 二、到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要做的事情执业助理医师证变更注册怎么办理?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医师(助理)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扩展资料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如何变更注册地点、范围
(一)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程序1.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医学全在线网整理,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二)执业医师申请注册变更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后交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
6.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8.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注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
如何办理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地点变更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的,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证书)。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通过每年一次定期举行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获取。该证书也是判定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重要标准,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所谓“医师”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依据执业医师注册,从福建迁向广东,应该怎么操作?
跨省执业医师注册流程如何操作?
目前是先在电子化个人端入口提交变更注册的业务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去卫健委办理:
国家卫计委医师电子注册系统个人端入口登录后点击业务申请: http://211.144.139.157/Home/CountryIndex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原《医师执业证书》;
4、执业地点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内,下同)变更到其他非本级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外,下同)的,应提交能装载信息的软盘或U盘(存入信息后退回);须同时变更执业范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本级只签署执业地点变更意见,其他变更由新注册机关依法办理。
5、从辖区外的医疗机构变更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应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导出的医师执业信息(存在软盘或U盘)、变更通知单、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6、在辖区内医疗机构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提交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
7、已注册执业医疗机构名称变更,需办理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的,提交已变更名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机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8、在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进行提前考核,需核查《医师执业证书》考核记录。增加执业范围的条件
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电子化注册流程:
1、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nhc.gov.cn/,点击右下角“服务平台”下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2、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页面,点击“医师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
3、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页面,点击登录界面右下角的【注册新账号】。
4、填写注册信息,输入“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确定,继续】。
注意:请您参照个人身份证认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姓名是您的个人真实姓名而不是用户名,请勿随意填写。
5、填写“手机号”、“电子邮箱”、“登录名”,正确设置“登录密码”和“确认密码”后,点击【确定,继续】。
注意:带有星号*的为必填项
6、电子化账户注册成功,点击【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行登录。(请牢记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建议记录下来或手机拍照)
7、在登录之前,建议使用手机微信扫描页面中二维码即可绑定微信,下次可直接扫码登录。
医师执业注册业务流程>>电子化注册详细攻略
第一步:个人端提交申请
长按识别,进入民科微服务小程序
1、在民科微服务小程序【我的】中,点击【我的电子化系统】
2、点击进入【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3、在医师个人端,点击右上角【下拉导航】中的【业务申请】
4、在【业务申请】中选择“注册”申请“点击进入”。
5、然后填写业务信息:上传个人相片、选择执业地点、选择主执业机构、规培医师选择“否”,填写执业范围、任职资格等,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下一步”
注意:
(1)执业医师的执业地点是省级行政区划,例如:北京市、河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是区县级行政区划,例如: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京朝阳区;
(3)执业范围最多可选择三个。
6、最后进行“填写业务打印表单”,完成个人端业务提交
第二步:新工作单位审核
第三步:卫健委审批
注意:如需在军队或武警医院注册,联系军队卫生部门办理执业注册等相关业务
具体情况可以看看我整理的这篇文章:网页链接。如果有不懂的可以问我,我尽量解答,希望我上面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