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给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下达要完成多少60岁以上老人打疫苗的任务是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如果打疫苗有“奖金”你会打吗?

1、打疫苗奖励政策,打疫苗为什么奖励500元是真的吗,上海为了完成接种疫苗的指标,打新冠疫苗确实有补贴,一开始只是送牛奶或食用油,后来直接放大招直接补贴现金,具体是不是补贴500元,要咨询当地相关接种机构。有网友称,我的一个同事确实领到钱了,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领的,要满足条件才行,她那会领的时候要求:集中点是在顾村公园地铁站,并且第2针还没打,第1针不在宝山区域内打的,外地打的也不行。注意:打疫苗排队时间过长手机可能会没电,记得带好充电器;
2、打疫苗为什么奖励500元,上海打疫苗确实是有补贴,至于为什么补贴,因为,在上海,各街道为了完成接种疫苗相关的指标才出现打新冠疫苗补贴现金的激励政策,激励市民尽快取接种新冠疫苗。不过,补贴金额是不是500元需要咨询当地相关接种机构,有的地方接种疫苗补贴金额是350元,而有的地方接种疫苗补贴金额是400元,甚至有的地方还可以抽取迪士尼、演唱会门票等;
3、打疫苗为什么奖励500元各区接种疫苗奖励是多少,上海打新冠疫苗各区奖励没有明确具体是多少,不过,根据上海网友爆料,每个街道为了能完成接种疫苗的规定目标,都推出了不同的奖励来激励市民去打新冠疫苗,如,只要在上海规定的地方接种疫苗,可以抽演唱会门票、艺人签名海报,迪士尼门票,有的地方甚至奖励现金等。具体奖励现金还是门票,奖励金额多少以当地街道的政策为准。

对自己危害有多大,在自己没有考虑好之前,是不会打的。加油陌生人

打疫苗发生纠纷能否起诉,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打疫苗发生纠纷可以起诉,如果纠纷者其中之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就具备行政诉讼的条件;如果纠纷者没有涉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就只可能具备民事诉讼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个人打疫苗时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案件是行政诉讼还是属于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会造成不同的判决结果。区别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关键要看纠纷的原因是否因政府部门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民事诉讼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行政诉讼是调整不平等主体间的纠纷。不能一概以被告的身份作为民事与行政诉讼的区分标准。如与公安机关签订了办公用品买卖合同,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那之间的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为与公安机关是平等的,公安机关并未依职权对你进行管理。打疫苗发生纠纷一般不能与之产生行政关系,除非是国家法律对其授权或其他行政机关委托该事业单位履行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产生行政诉讼,否则有可能是民事诉讼关系。因此需要看诉讼主体是谁,以及与诉讼主体间的关系,确定是民事还是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属于什么机构?有没有行政权利?

社区是按照一定人口比例和居住范畴,由城市居民按照自愿选举产生的自治机构,有行政权力。

1、是自治机构,不是一级政府,不受任何党派、政府或行政机关领导,只对居民负责。不同于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属于最低一级政府,

人员是国家公务员,社区工作者在性质是居民自选的,聘任制,类似村委会,只不过政府给一些生活补贴。

2、设置在城市,居住者为城市市民。农村为村。3、行政职务由居民选举而成,不是指派或委任制。
3,街道办事处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法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社区(社区服务中心)属于城镇居民自治组织,其职能是承接公共服务,组织公益服务 ,指导社区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街道办事处

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社区服务中心属于城镇居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基本为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一般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他们是为城镇居民服务的,其工作往往与政府有所关联,且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由政府发放生活补贴。有一些社区服务中心带着小小的营利性质,如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服务中心以“情系社区,服务万家”为宗旨,随时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社区工作者是活跃在我国社区建设工作第一线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是专门从事中国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扮演中间人、调停者、辩护人、教师、技能者、治疗专家和活动家的角色,为基层社会稳定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并且为社区的建设和管理立下了汗马功劳。

扩展资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行政业务工作。

2、组织制定中心(站)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做好检查及总结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关爱人的生命全过程,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4、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人员培训与考核,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好中心(站)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5、负责本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经费(资金)申报管理,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及支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组织、检查防保、医疗、护理等各项工作,督促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服务中心

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属于什么机构?有没有行政权利?

街道办事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有一定的行政权力。

《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二条 十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口以下五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五万人口以下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一般地不设立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须经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如下:

(一)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二)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扩展资料

按街道大小和工作任务多少,可综合设置5-7个机构:

(1)党工委办公室(挂精神文明办牌子):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编制)、精神文明、纪检、群团等工作。

(2)政务办公室(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负责文秘、综合、后勤、治安、社会稳定等工作。

(3)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民政、再就业、社保、文教等工作。

(5)经济发展科:负责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统计,对企业的指导、服务等工作。

(6)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的协调管理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时设立事业性质的财政所,负责预算内外的资金管理,指导监督街道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等。

按大、中、小分类核定编制,平均20-25名左右;按编制的10%核定机关后勤人员事业编制2-3名;按有关规定设置领导职数。有条件的可实行定岗聘任制。坚决清理辞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为新一轮机构改革作好准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街道办事处

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