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我们被国家征地十余年了,就是不拆迁是什么情况?

拆迁公示已经出来很长时间了,就是不拆,这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倾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招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工发建设基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补偿的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征地拆迁本是一件好事情,即利国又利民。可在实践过程中,因利益的驱使,征地拆迁则成了一件劳民伤财的事,相关拆迁政策落实不到位,百姓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拆迁进程也达不到目的,最终便会引发双方矛盾。可为什么有的拆迁拆着拆着就不拆了呢?

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拆迁方可能采取了一种冷战的战术。

被拆迁人在对补偿协议存在异议,拒绝签补偿协议的时候,拆迁方便极有可能采取冷战战术,然后对被拆迁人置之不理,对正在实施拆迁的项目停止实施。对于这种情况,相信很多被拆迁人都会感到紧张,而此时的拆迁方就想给被拆迁人造成一种心理压力,让被拆迁人自己妥协,这样一来的话,他们(拆迁方)就拥有了主动权。

此时很多被拆迁人就会因慌张而主动的找拆迁方谈判,对于主动去找拆迁方谈判,凯诺拆迁律师表示,并不利于进行谈判,这样一来被拆迁人则会处于下风,且拆迁方可能还会得寸进尺的告诉被拆迁人他们不拆你的房子了,然后则会用各种恐吓的说辞让被拆迁人签字搬迁。在凯诺律师代理的案子里,民告官是给政府施压的一种手段,也是获得合理补偿的一种手法。而对于以上这种情况,在来所咨询的当事人中也不少是遇到过的。

因此,被拆迁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要保持冷静,要多了解了解相关拆迁知识,对拆迁方的招数对症下药,也不要主动去跟拆迁方谈判求和或是妥协。同时被拆迁人应该要知道房屋、土地是否在征收范围内,是否该拆,是要经过层层审批的,不是拆迁方说不拆就不拆的。

40多年老房子又不拆迁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在使用期限内,产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如到期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续期。如果不想续期,国家会收回土地,然后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一、旧房改造
旧房改造一般可以从硬件和软件两个维度进行升级和维护。
所谓软件,就是对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升级。比如很多人总提到,老小区停车位不够。未来,在小区内部,将建设停车位,铺设光缆。此外,还会增加一些便民服务点。
其实硬件才是房屋质量的保证。在旧房改造计划中,包括屋面防水改造、电路及天然气、墙面改造、水管改造、安装电梯等。这些费用基本不需要业主承担,属于拨款范畴。受损房屋等质量问题得到改善。同样,房屋也得到了加固和升级。加了电梯给小区里年纪大的住户带来了便利,上下楼梯更方便了。
从多种因素来看,旧改取代棚改后,老旧小区的收益是显而易见的。一些老小区的住房价值有所提升,在二手市场的表现也非常明显。网上数据显示,旧改后,每平米房价涨了差不多2000元,很难考证。然而,在居民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安装电梯”已成为房屋的亮点:
整体来看,相对于之前“大拆大建”造成的成本高、资源浪费甚至房价虚高的问题,随着旧改的深入,无论是居民的居住条件,还是房屋本身的价值,还是官方的投入,都会更加合适。这无疑是双赢。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为何旧楼老改造却不拆迁?是有什么外人不知的原因吗?

老房拆迁,没国家扶持,开发商基本上没能力接受,或者直接让央企干也行,大部分都是城市集中繁华地段,交通-学区都是问题,而且还都是4-5层的,一片一片的,这一片的拆迁了,过了一条街那一片还留着么?如果有城市空中宣传的可以看看,都是这个问题,如果是都拆迁,基本上跟扔原子弹的场景一样了。

房子卖不出的城市,是把老旧小区居民房子折价后搬到新房,多退少补,可选择房屋,统一搬到新房,国家可以把旧房统一规划

改来改去都是旧的,设计落后,有改造的钱,不如推倒重建,每户出一点折旧费给国家,原区域重新规划建好了分给原住户。可以抑制房价拉动内需。

我们南京西路的尾巴这里以前造在洋房前面的花园里房子也是预制板房子,外墙都开裂如果地震肯定塌,还有傍边如果造房子打根基我们的房子开裂现象更加严重,如果我们这里不拆应该帮我们重新造一下新的房子,老是涂外墙涂料有什么用,还是在南京路上,马桶以前帮我们装的,像坐在痰盂上一样那么矮真心吃不消,不知道那天再想到我们这里的房子。

预制板的老旧房确实不应改旧用了,这种房子确实危险性很大,等出了安全向题又会闹得谁人负责而谁也无法负责的境地,中国民间常爱说的一句老话:不吃酒先告醉,安全问题不是小事,请三思而后行,象这类的旧房,还是拆了重建为上策。


老小区改造不能只改外表,楼道已经很烂,抚手全部生锈,一楼利用空间用木板搭占用空间,一旦起火楼上的人没法逃生,居委会没出事也不管。改造不能只改表面。

旧房拆了原地盖新房,以前是多少平方就还多少平方,要想住宽点的加钱,只还房不给钱,这样他们会装房子、卖家具、电器会带动很产业,旧改新居民又不会装修房子、也不会卖家具、电器、他们只会将就用。

旧楼改造或拆迁安置,看使用年限以及房屋实际情况。房屋结果完整且未到达使用年限安全线,进行房屋改造修缮。 房屋使用年限即将超过安全线,使用年限未到安全线但房屋出现结构损坏、危房等,进行拆迁安置。

大部分的老旧房都几十年了,房屋结构都已经不是很安全,还是拆了的好。 以前拆迁户都发了大财,现在房屋老旧结构不行了也不拆?装电梯耗资并不小,到时候老旧房还是撑不了多久的。

多层的住宅楼老化开发商都没有干劲翻建,二三十层的住宅破旧就呵呵了!别依赖别人,丢掉幻想,建议业主们团结起来自己翻建,也没有多少成本,少了开发商赚差价,人民会更幸福的!

最终还是要拆迁,老旧小区目前很多是楼层少的楼梯房,老住户为主,不太愿意折腾也不愿意住高层。

如果是几年内不能拆迁的老旧房子改造一下是非常有必要的,最起码冬天房子不透寒长毛了,屋里温度能提高三四度,环境也好多了并不是劳民伤财,如果已经在拆迁计划内的老房还改造那才叫劳民伤财!

老旧小区没有棚户改造的私房利润大呗。私房有大量的土地可以利用 老旧小区改造钱不好赚所以把土地收回以后真正该改造的老旧小区被放弃了。一切只为利益。

个人认为,按设计寿命区分老楼是否改造比较科学。

房龄过70%的应拆迁,改造没有价值。房龄过50%至60%多的应维持性维修。房龄在50%以内的应改造并且尽可能提升楼体质量和按绿、静、美、安的标准对园区进行改造。尤其那些又小又破的楼房,即使给它穿上新衣服,可它已经是癌症晚期了又有何用?室内楼板裂缝、墙体裂缝,下水道铁管子一层层的都銹透了,实质性的问题不解决,光外表好看了又有何用呢?这又和一个癌症患者只给病人穿新衣服不给治病又有什么两样?可怜的破旧小就慢慢的等死吧!

我认为凡是过去用预制板建的楼房应当全部拆除重建,第一,成本并不是很高,把六层楼重建为30层,多出24层得多买多少钱啊!第二,老旧小区楼房基本都属于危房,加之配套设施落后,没有修补改造的价值,第三,老旧小区楼房抗震性能极差。住着极不安全,特别目前处于地震多发期,是朝不保夕,一旦遇到地震就是大面积人死房毁!所以必须重建,特别是大城市,土地资源稀缺,把原来六层改造成高层是一本万利。

只改造不改建是一种不科学的思维。

要分情况,因地制宜,把自主权交给地方,不是提倡减政放权吗?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东部和中西部差别很大,各个城市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要根据城市的实际,拿出规划,宜改则改,宜拆则拆,不要搞一刀切。更不能低水维修了事,要着眼长远,面向市场。比如一个在城区主要地段的小区,共有十栋旧楼,你如果简单修一下,它还与现代化格格不入,影响市容。

如果拆了,原地建一栋高楼就足够原居民用了,余下的地绿化了,地下建停车场,那又是怎样的概念,等等一系列设施?

改也就是改改表面,刷刷外墙,换换门窗。实际问题根本解决不了,老旧小区多数都没有物业管理,后续的维护是最大的问题。 只不过是又一次国家的钱富一部分人腰包,又一次刺激房价的手段!不会是太穷的人吧,改造与拆迁区别有点大你们知道吗,能居住在老旧楼的大部分人,那个房子对他的重要性你们理解吗?而且在咱们国家这样的人很多,他们有一部分没有时间、没有精力一天天玩手机。

不愿意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通过谈判拿到了合理补偿是最好的,如果拆迁方执意坚持走霸权主义道路,无法平等协商,被拆迁人可以借助专业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事实上,这也是争取到一个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的最有效的途径。有效阻止拆迁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征收决定。 对于被拆迁户不想拆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申请行政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我家房子要被政府拆了,不是拆迁,说是要征地,补偿很少,请问怎么破

  1. 早已经没有拆迁的说法了。现在都是政府出面,叫征收

  2. 如果是征收,需要补偿地上建筑及附属物。但房子需要有房产证或者其他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如果没有证,房屋原则上属于违建,需要依法拆除,无补偿。但政策宽松一点的地方,会根据房产结构给与材料补助。

  3. 如果是农村征地。土地有基准价格,按照基准价补偿。建筑物一般按照异地重建给与补偿。

  4. 征收过程不违反当地政策的话,补偿少也没办法。要么你就当钉子户。但现在政府可以告你上法院的。由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