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法人100%股份,可以申请法人名下财产吗
- 法律法规
- 2023-12-18 07:57:11
胜诉后,对方公司无可执行财产,可否执行法人私人财产
胜诉后,对方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是否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如果对方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那么就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
2、如果对方法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劳动仲裁赢了,法院执行中对方公司账上没钱,是否可以追究法人代表的私人财产给付。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能。因为,公司仅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是有限责任。如果你能证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可以要求股东对你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股东还你的钱。 法律分析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除非能证明财产混同的情形下,不能主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法院执行局通常根据当事人的保全申请或执行申请,查询、冻结或划扣公司的基本劳动仲裁后,公司无财产可被强制执行,是否能申请执行法人财产,或者直接申请将法人列为失信人?
劳动仲裁后,公司无财产可被执行,不能申请执行法人财产公私要分明劳动仲裁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前,公司变更了法人,而且公司账户也没钱了,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前,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公司的责任。
只要公司尚未破产清算,都需要承担责任。当事人仲裁已经胜诉了,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对公司采取各种强制措施的。只要公司还在存在并有财产,都可以执行到钱。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以公司名义起诉公司,胜诉后,对方公司无可执行财产,可否执行法人私人财产?
胜诉后,对方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是否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1、如果对方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那么就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2、如果对方法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
法律分析
首先要明白执行的对象是公司,而不是某个法人代表;其次要弄清楚另一家公司和这个公司是什么关系,是总分公司的关系,还是母子公司的关系,还是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即使仅仅表面上是),关系不同都会影响是否可以对另一家公司申请执行的;一般来说如果是总分公司的关系,可以申请执行;如果是母子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子公司的债务,而子公司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如果是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基本不可能申请执行,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之前公司有基于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样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偿。至于老板个人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不予执行的,因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老板个人。公司名下的车辆以及其他的财产理论上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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