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要求的承诺函
- 法律法规
- 2024-09-26 17:44:27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怎么解释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采购人注意!政府采购中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七种违法情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或非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使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采购文件是政府采购活动开展的根本依据,而投标资格条件又是采购文件的核心组成。 如何规范合理地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在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条例中已有明确说明,在此就不多赘述。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分享的是在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常见的七种违法情况,共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参考。 违法违规行为之一 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 1.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如公有制、非公有制等; 2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财购规〔2022〕16号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规范全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8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怎么写
致xxxxxxxxx(招标单位):
我公司参与xxxx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xxxx)招投标。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公章)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为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的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使本机构所从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有序、合法、健康,高度防范执业风险和避免责任,我们谨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保证提供的全部换证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本机构获得批准换证后保证所从事的每项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保证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认证业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四、保证诚信执业,提供优质、专业的认证服务,保证从事的每项认证活动始终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保证所认证的产品、服务内容客观公正,无虚假材料;
六、保证不承担不能胜任或不能按约定时限完成的认证活动,不给不符合条件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认证业务;
七、配齐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八、本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搞利益关系,保证公正无私执业;
九、建立和完善对认证活动实施有效控制的管理体系;制定有效的认证实施程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认证实施程序提供产品、服务认证活动,健全认证管理体系和评审体系,确保认证真实、有效。
十、建立有效的专、兼职认证咨询人员聘用、培训、考核、使用和控制程序制度;
十一、保证按政府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提高收费;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
十二、本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 十三、本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
十四、本机构必须持续保持和保证始终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各界全程监督。
以下哪些资格证明材料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的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D.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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