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唯一住房被法院拍卖
- 法律法规
- 2024-09-26 17:44:27
离婚唯一一套住房,法院会强制拍卖执行吗
起诉离婚房子只有一套法院是不可以强制拍卖的,债权人无权直接拍卖,不过,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判决来进行拍卖抵偿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务。不过,如果是唯一的生活居住用房,法院一般情况下只是判决以房抵债,但是不强制执行。法律分析
原则上家庭唯一居住用房不会被执行,但是房屋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可以采用置换等方式执行一部分,唯一住房不等于生活必需住房。背负巨额债务,没有任何理由继续享受大面积住宅,有义务保障其居住权,却没有丝毫义务保障其继续拥有固定资产。可依法强制拍卖拥有的商品房,提留必要的生活费及房屋租赁费用给欠款人,其余的拍卖款依法分配。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实践中,被执行人往往以只有一套住房为由,申请执行豁免,债权人无权直接拍卖,不过,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判决来进行拍卖抵偿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务。不过,如果是唯一的生活居住用房,法院一般情况下只是判决以房抵债,但是不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后判决的唯一住房,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夫妻离婚后唯一的住房,法院能强制拍卖。这是因为,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双方都没有人想要房子付给对方折价款的时候,那法院会对房子进行拍卖,在将拍卖之后的款,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双方。如果不想房子被拍卖,还是要夫妻两个人进行协商,可以先将房子归一方,折价款如果支付不起的话,可以约定分期付清,这样子的约定,法院也是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就一套房子法院会拍卖吗
法律分析:家庭唯一居住用房不会被执行,但是房屋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可以采用置换等方式执行一部分。唯一住房不等于生活必需住房。背负巨额债务,没有任何理由继续享受大面积住宅,法院有义务保障其居住权,却没有丝毫义务保障其继续拥有固定资产。法院可依法强制拍卖拥有的商品房,提留必要的生活费及房屋租赁费用给欠款人,其余的拍卖款依法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你好,法院已经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法院有权拍卖夫妻的共有的唯一住房吗?夫妻已离婚房产没过户。
您好,这要看离婚时,房产的所有权归谁了。过不过户不是问题,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判决生效时其权属关系就发生变更了。一般来讲,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要给不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适当的补偿,因此,如果房产归非负债一方所有,法院是无权拍卖该房产的,但法院可以对补偿款强制执行。如果非负债方拿不出补偿款的话,那么该套房产还是有可能被强制执行的,但被执行的原因并不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而是补偿款。
如果房产归负债一方,那么法院有权拍卖该房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__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__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离婚后判决的唯一住房,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如果必须拍卖这产这所房产的话,那么法院就有权利执行强制拍卖,如果没有拍卖房产的意义的话,那么法院也不会强制拍卖的。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