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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买卖纠纷已上诉的案例有几个问题想问下各位

急!急!急!请教一个棘手的问题:我有一处房产已经和第三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结果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

问:急!急!急!请教一个棘手的问题:我有一处房产已经和第三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结果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要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表格(该房产原于前年租赁给现承租方,到今年10月到期,由于对“优先购买权”一事并不知情,导致请承租方在“放弃优先购买权”表格上签字时,承租方以延长承租期为由拒绝签字,但同时也口头表示不购买此房产,就是不肯签字),导致房产交易受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应对?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几年前跟一个朋友由买卖关系产生些纠分问题,通过协商已解决,(有协议书)最近又来我要钱,我应怎么办?

几年前的买卖关系纠纷如果有协议书,事情已经解决了,那对方就没有理由再和您要钱,如果对方还是不停的骚扰您,给您的生活带来困扰您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建议对方去法院起诉,让法律给出公正的判决。

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这个过程较为复杂,大致情况如下:我们村里有户人家,一个老头有两个儿

老头没有遗嘱指定老二继承,就算有,遗嘱有效期是死者死亡2个月以内,对于有争议继承,有效诉讼期是两年,而对于超过20年,继承人才知道有继承这回事,提出诉讼,法院不受理, 你这个情况,没有过20年,所以,老大和老三,可以主张继承权, 建议是,一,找到老二,退钱,同时赔偿你家损失 二,和老大,老三协议,给予两人适当补偿, 这老房子需要三位子女办理完毕继承,才可以有继承人确权后,卖掉, 老二没有资格单独处置卖给你,或是任何人,

我和别人签了个买卖合同,验货出了问题,因为是熟人,合同签的很草率,想问一下法律上这个事怎么规定的。

合同签的很草率是什么意思?没有约定具体的验货标准和违约责任吗?根据我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现在如果可以和对方充分协商,让对方继续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协商确定违约责任,让对方采取补救措

保险法上的一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经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一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民事法典,共五编、十九章、二百四十七条。本教案结合40多个案例,对《物权法》的重要条款进行讲解。便于职工群众了解掌握,保证《物权法》顺利实施。 1 第五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讲析】本条是对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 物权法定原则,指的是能设立哪些物权,各种物权有哪些基本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物权不同于债权,债权的权利义务发生在当事人之间,遵循自愿原则,具体内容是由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对所有其他人都有约束力,物权的义务人有成千上万,物权内容不能由权利人一个人说了算,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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