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奏谳疑事,必豫先为上分别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谳决法廷尉絜令,扬主之明。
- 教育综合
- 2022-09-08 17:43:22
《张汤审鼠》原古文
张汤劾鼠 "张汤,杜陵人也。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怒,笞汤。汤掘熏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父见之,视文辞如老狱吏状,大惊,遂使书狱。"《汉书 张汤传》汉代酷吏张汤的资料都有哪些,他有哪些功绩?
张汤的出身与童年 西汉初期的官吏总体上由两部分组成:一类是法家式的官僚及其子弟,可概称为文吏;另一类是学习儒家经典而入仕途的知识分子群体,可概称为儒生。前者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未接受系统的六经之学,但深谙政治惯例,通晓法律事宜,熟知技术性业务,是人主眼中的“武力有功之臣”,其施政采用法家实用主义学说,直接秉承最高旨意,严刑峻法,打击盗贼豪强及一切不利于皇权统治的力量,后世称他们为“酷吏”。后者通常出身平民,深知社会底层民众疾苦,笃信仁、义、礼、智、信等道德伦理,认为治国之本在于宽厚待民,但多不通政务,不适应官场规则。其施政坚决依照儒家学说,发展生产,施行教化,致力于社会的安定良态,后世称他们为“求《史记 酷吏列传》的全部内容。
建议再找找,酷吏列传第六十二是卷一百二十二。 原文如下: 酷吏列传第六十二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於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於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於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高后汉代酷吏张汤的资料
张汤,西汉时期官员、酷吏,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谋反之事,得到汉武帝的赏识。
张汤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缗,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
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诬陷,被强令自杀。死后家产不足五百金,皆得自俸禄及皇帝赏赐。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
扩展资料:
张汤的死亡,最致命的原因在于他的两面性格,为法过酷,结怨太多,最后被武帝抛弃。公元前115年,武帝元鼎二年,由于盐铁收归中央政府独占,极大损害了同姓诸侯国的利益,再加上以前的个人恩怨,赵王刘彭祖率先指控张汤与其下属鲁谒居合谋诡计危害国家。
鲁谒居是张汤的心腹手下,曾故意炮制冤案以陷害张汤的旧怨御史李文。鲁谒居因赵王上告被关入狱中不久病死。被连累的鲁谒居的弟弟认为张汤见死不救,于是在牢里揭露了其兄与张汤违法挟私寻仇的黑幕。
武帝特命廷尉减宣调查李文案,而同为酷吏的减宣恰也是张汤的老对头,欲借此案置张汤于死地,便私下秘密行动罗织大罪。
正在这危机时刻,有贼偷盗了汉文帝陵园的下葬钱,依惯例,丞相庄青翟与张汤相约一同向武帝谢罪。张汤临时变卦,单方面推卸责任,准备先弹劾庄青翟,将罪名全归于丞相。
而丞相府的三位长吏朱买臣(成语“覆水难收”的主角)、王朝、边通也都与张汤结有深怨,三人得知张汤计划后,一起联名先发制人,替丞相声辩无罪的同时,告发了张汤平日的种种非法行径,将前后数件事一一联系。
武帝暴怒,认定张汤内心险诈一惯欺君,便不由分说,派使者带着罪名簿以八项大罪痛责张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张汤
关于西汉张汤的史书记载都有哪些
1.《汉书》:张汤,杜陵人也。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怨,笞汤。汤掘熏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父见之,视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父死后,汤为长安吏。
2.《汉书》:周阳侯为诸卿时,尝系长安,汤倾身事之。及出为侯,大与汤交,遍见贵人。汤给事内史,为甯成掾,以汤为无害,言大府,调茂陵尉,治方中。
3.《汉书》:武安侯为丞相,征汤为史,荐补侍御史。治陈皇后巫蛊狱,深竟党与,上以为能,迁太史大夫。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已而禹至少府,汤为廷尉,两人交欢,兄事禹。禹志在奉公孤立,而汤舞知以御人。始为小吏,干没,与长安富贾田甲、鱼翁叔之属交私。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内心虽不合,然阳浮道与之。
4.《汉书》:是时,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谳疑,必奏先为上分别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谳法廷尉挈令,扬主之明。奏事即谴,汤摧谢,乡上意所便,必引正监掾史贤者,曰:“固为臣议,如上责臣,臣弗用,愚抵此。”罪常释。间即奏事,上善之,曰:“臣非知为此奏,乃监、掾、史某所为。”其欲荐吏,扬人之善、解人之过如此。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吏深刻者;即上意所欲释,予监吏轻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诋;即下户羸弱,时口言“虽文致法,上裁察。”于是往往释汤所言。汤至于大吏,内行修,交通宾客饮食,于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弟,调护之尤厚,其造请诸公,不避寒暑。是以汤虽文深意忌不专平,然得此声誉。而深刻吏多为爪牙用者,依于文学之士。丞相弘数称其美。
5.《汉书》: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狱,皆穷根本。严助、伍被,上欲释之,汤争曰:“伍被本造反谋,而助亲幸出入禁闼,腹心之臣,乃交私诸侯如此,弗诛,后不可治。”上可论之。其治狱所巧排大臣自以为功,多此类。繇是益尊任,迁御史大夫。
6.《汉书》:会浑邪等降,汉大兴兵伐匈奴,山东水旱,贫民流徙,皆卬给县官,县官空虚。汤承上指,请造白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铁,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锄豪强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汤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旰,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天子事皆决汤。百姓不安其生,骚动,县官所兴未获其利,奸吏并侵渔,于是痛绳以罪。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咸指汤。汤尝病,上自至舍视,其隆贵如此。
7.《汉书》:匈奴求和亲,群臣议前,博士狄山曰:“和亲便。”上问其便,山曰:“兵,凶器,未易数动。高帝欲伐匈奴,大困平城,乃遂结和亲。孝惠、高后时,天下安乐,及文帝欲事匈奴,北边萧然苦兵。孝景时,吴、楚七国反,景帝往来东宫间,天下寒心数月。吴、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天下富实。今自陛下兴兵击匈奴,中国以空虚,边大困贫。由是观之,不如和亲。”上问汤,汤曰:“此愚儒无知。”狄山曰:“臣固愚忠,若御史大夫汤,乃诈忠。汤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诋诸侯,别疏骨肉,使籓臣不自安,臣固知汤之诈忠。”于是上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无使虏入盗乎?”山曰:“不能。”曰:“居一县?”曰:“不能。”复曰:“居一鄣间?”山自度辩穷且下吏,曰:“能。”乃谴山乘鄣。至月余,匈奴斩山头而去。是后群臣震詟。
8.《汉书》:汤客田甲虽贾人,有贤操,始汤为小吏,与钱通,及为大吏,而甲所以责汤行义,有烈士之风。汤为御史大夫七岁,败。
9.《汉书》:河东人李文,故尝与汤有隙,已而为御史中丞,荐数从中文事有可以伤汤者,不能为地。汤有所爱史鲁谒居,知汤弗平,使人上飞变告文奸事,事下汤,汤治论杀文,而汤心知谒居为之。上问:“变事从迹安起?”汤阳惊曰:“此殆文故人怨之。”谒居病卧闾里主人,汤自往视病,为谒居摩足,赵国以冶铸为业,王数讼铁官事,汤常排赵王。赵王求汤阴事。谒居尝案赵王,赵王怨之,并上书告:“汤大臣也,史谒居有病,汤至为摩足,疑与为大奸。”事下延尉。谒居病死,事连其弟,弟系导官。汤亦治它囚导官,见谒居弟,欲阴为之,而阳不省。谒居弟不知而怨汤,使人上书,告汤与谒居谋,共变李文。事下减宣。宣尝与汤有隙,及得此事,穷竟其事,未奏也。会人有盗发孝文园瘗钱,丞相青翟朝,与汤约俱谢,至前,汤念独丞相以四时行园,当谢,汤无与也,不谢。丞相谢,上使御史案其事。汤欲致其文丞相见知,丞相患之。三长史皆害汤,欲陷之。
10.《汉书》:始,长史朱买臣素怨汤,语在其传。王朝,齐人,以术至右内史。边通学短长,刚暴人也。官至济南相。故皆居汤右,已而失官,守长史,诎体于汤。汤数行丞相事,知此三长史素贵,常陵折之。故三长史合谋曰:“始汤约与君谢,已而卖君;今欲劾君以宗庙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汤阴事。”使吏捕案汤左田信等,曰汤且欲为请奏,信辄先知之,居物致富,与汤分之。及它奸事。事辞颇闻。上问汤曰:“吾所为,贾人辄知,益居其物,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汤不谢,又阳惊曰:“固宜有。”减宜亦奏谒居事。上以汤怀诈面欺,使使八辈簿责汤。汤具自道无此,不服。于是上使赵禹责汤。禹至,让汤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灭者几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状,天子重致君狱,欲令君自为计,何多以对为?”汤乃为书谢曰:“汤无尺寸之功,起刀笔吏,陛下幸致位三公,无以塞责。然谋陷汤者,三长史也。”遂自杀。
11.《汉书》: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它赢。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恶言而死,何厚葬为!”载以牛车,有棺而无椁。上闻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乃尽按诛三长史。丞相青翟自杀。出田信。上惜汤,复稍进其子安世。
12.《史记· 汲郑列传第六十》 :李息:“张汤智足以拒谏,诈足以饰非,务巧佞之语,辩数之辞,非肯正为天下言,专阿主意。主意所不欲,因而毁之;主意所欲,因而誉之。好兴事,舞文法,内怀诈以御主心,外挟贼吏以为威重。”
13.《汉书·张汤传第二十九》:狄山:“若御史大夫汤,乃诈忠。汤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诋诸侯,别疏骨肉,使籓臣不自安,臣固知汤之诈忠。”
班固:“冯商称张汤之先与留侯同祖,而司马迁不言,故阙焉。汉兴以来,侯者百数,保国持宠,未有若富平者也。汤虽酷烈,及身蒙咎,其推贤扬善,固宜有后。”
14.《史记·酷吏列传第六十二》:司马迁:“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为声。然郅都伉直,引是非,争天下大体。张汤以知阴阳,人主与俱上下,时数辩当否,国家赖其便。赵禹时据法守正。杜周从谀,以少言为重。自张汤死後,网密,多诋严,官事浸以秏废。九卿碌碌奉其官,救过不赡,何暇论绳墨之外乎!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方略教导,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质有其文武焉。虽惨酷,斯称其位矣。”
司马贞:“太上失德,法令滋起。破觚为圆,禁暴不止。奸伪斯炽,惨酷爰始。乳兽扬威,苍鹰侧视。舞文巧诋,怀生何恃!”
15.《两汉笔记》:钱时:“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若汤之杀颜异,真可谓无辞矣。使有可议,宁当至腹诽乎?益足以验异之贤,而汤之巧诋凶残无状也。自古小人用事,必先设法以钳人之口。腹诽且死,况敢有公言?卿大夫谄谀取容一律而从汤矣。为人君者,曷亦谨所信任哉!后二年,汤竟有罪自杀。因历观酷吏传,少有得其死者。杀人之事习熟于君之耳目,即教君以杀已之道也。出尔反尔,信哉是言。”
16.《王弇州崇论卷之二》 :王世贞:“张汤之于安世,父子也。其才智强记同,然而汤刻而憸,安世慎而共,汤胆大安世小。若是乎熏莸也,然而有不可晓者,汤廉而安世贪也。”
上一篇
寒假实践手册怎样张罗年夜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