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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

区分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关键就是:是否依法进行防卫,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防卫就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应当从轻处罚。《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有实际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是客观、现实存在的,而不是假象可能会发生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包括构成犯罪的不法行为,也包括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类的不法行为。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当不法侵害人正在预备实施侵害行为,或已经实行完毕侵害行为,如果行为人在实施防卫,那么属于防卫不适时,不成立正当防卫。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而不能针对第三者。4、有正当的防卫意图,需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意图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挑拨防卫、互相斗殴等,不是正当防卫。防卫挑拨不成立正当防卫一般仅限于当时的条件,如甲今日挑拨乙,乙几天后才攻击甲或找好帮手后才攻击甲,甲可以对乙进行正当防卫。互相斗殴结束后,一方觉得吃了亏,又重新纠集起来侵害另一方,对被侵害人来说并没有继续斗殴的故意,因而可以对侵害人实施正当防卫。5、没有超过必要限,造成重大损害。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上述为正当防卫可以造成伤害和死亡结果的规定,也称特殊防卫。正当防卫需要有一个限度,这个度如何把握需要结合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强度、所侵害的合法利益的重要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范围,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一个区间,只要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属于限度区间,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如何界定?

甲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也不构成故意伤害. 1.因为甲将乙撞到,并不是发生在暴力威胁的发生时,同时甲并没有想用撞到乙的方法来抢回自己的财物. 2.甲主观上并没有打算去撞乙和丙.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 发生撞车事件,是因为乙突然转向,而甲无法及时刹车,因此,发生撞车事件,完全在甲的意料和可意料中,我认为是意外事件.

故意伤害罪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

1、故意伤害罪是指在故意的主观心态下希望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继而实施的伤害行为。 2、正当防卫是指对于眼前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了以防集体、国家、自己、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的侵害,而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正当防卫。 3、但正当防卫有条件的:a、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b、正当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是保护无辜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不是对对方的挑衅或激将; c、只能针对不法侵害本人 d、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如果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你依然继续进行 实施你的反抗,就不再是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侵害他人的行为了;能够用伤害最小的方式制止不法侵害的就不能用严重的伤害甚至是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来

打架/我们现在算不算正当防卫?

这个情况不构成正当防卫,应当委托法医鉴定中心检测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

如何区分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首先你要明确的是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行为。 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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