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给我踹了一脚,轻伤二级,刑事立案了,但是只有一个人证,对方不承认?现场也有很多人都说没打没看到?
- 法律法规
- 2024-10-02 12:59:56
被人打成轻伤二级,没有证据,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1、尽量收集证据,如周围是否有其他人看见,是否他车行进的路上有监控,现场是否能取得他残留的痕迹,包括车轮印记等,都不行你还可以单独和他谈话,录音取证。 2、被打报警对方不承认,如构成轻伤以上,公安局立案侦查会依法取证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打架把别人打的轻伤对方报警但是他们没有任何证据只有人证,如果我不承认,会不会蹲监狱?
你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要被判刑的, 目前来看,警方是有证据证明你参与了殴打他人的伤害行为,不承认不影响法院判刑, 目前你可以投案自首,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被别人打伤轻伤二级对方不承认就白挨打了吗
被别人打伤轻伤二级,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方不承认,如果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认定犯罪事实存在,一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应当判处经济损失。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打架把别人打的轻伤对方报警但是他们没有任何证据只有人证,如果我不承认,会不会蹲监狱
人证也是证据啊。其实你说没有任何证据是不准确的。对方的就医的记录,做的鉴定意见,这些都是证据,如果确实能证实你们发生了肢体的冲突,并且对方伤后就诊,及时鉴定的话,我觉得咱们还是积极赔偿是正道,不承认的话,那如果判刑,缓刑是判不了。被人打伤,构成轻伤,打人者不承认,也没有直接证据,该怎么办?请懂的人教我
没有目击者,总有间接证据。何时受伤?受伤地点?打人者何时经过那个路口?总有人看见或监控拍摄。 构成轻伤,可以向法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与打人者法庭和庭外和解。 这样操作也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