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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硬件中,以上配套设备及其他设备均须满足最低参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里证明材料是指什么

招标文件主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招标文件主要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授权书

该授权书必须是供应商(法人)签字授权对该项目的委托,并应明确对所供货物的质量负全责。

2、付款方式

付款条款是合同生效的基础,特别政府采购首付款较低甚至出现零付款,不要有侥幸心理随意改动付款方式而最终可能导致废标。

3、选型配置

所供应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充分考虑价格在本标中所占的比重,配置过低可能导致废标,过高加的分往往比不上由此提高价格而失去的分。其实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下最低价中标,因此投标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配置适中为宜。

4、优惠条款

所供的优惠条款应落实到好处而不是虚晃内容。免保年限及后期维保费用价格等将直接影响到该项失分或得分。

5、售后服务

该内容涉及供应方信誉和用户方的放心,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和实实在在的优惠条款。

6、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及售后服务

施工方案应针对本项目而做,而不是统一的标准模板格式。这也反映投标人务实精神的体现。施工工期必须满足标书要求,不可含糊。

目前,政府的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常用的2米/秒及以下速度电梯的技术是成熟的,备品备件的质量是可靠的。故施工方案及售后服务条款往往是项目能否中标的关键因素。

7、同类产品合同复印件

一般要求提供所供货物同类产品的单项合同(为防止虚假合同,应附该项目质检部门的验收报告),这样可使得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选用的产品放心。

8、资信证件

必须提供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省级工商局核发的重信誉守合同证书。

9、产品制造、安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证书

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和职业健康OHSAS18001体系的建立,是企业对产品质量、对社会、对员工负责的承诺。

产品制造、安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的证书只说明体系已建立,但还必须提供体系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所供产品的型式试验证书

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的型式试验证书(如国家授权电梯型式试验检验单位见本书附录篇第一章第一节概述中电梯许可制度),以保证产品的合法性、可靠性、安全性。

11、技术培训

用户一般希望由厂方原汁原味的正规培训,不愿意当地服务部的工地现场所谓火线培训。当然,还有培训中各项费用的承诺,由此所得分差距较大。

12、咨询和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疑点,应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的答疑阶段进行咨询和澄清,以免在投标时给投标人带来极大的失误,甚至造成潜在的经济损失。

发现中标单位的投标设备参数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怎么办

可以要求中标单位更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设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且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是根据招投标文件对相关权利义务作进一步的确认,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更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藏 1166 21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具体一点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程序

第一章招标

第一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政府采购实行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机关为招标人。第二条招标人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招标的,招标人应与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及机关(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招标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委托书;(二)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三)招标人全权代表的授权书;(四)标的品目表;(五)标的的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六)定标程序;(七)代理费用。第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下同)必须在《中国财经报》上发布招标通告,同时也可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指定的其他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第四条招标通告和投标邀请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二)标的的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六)开标地点和时间;(七)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五条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邀请函;(二)投标人须知;(三)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四)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和评标方法;(五)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要求;(六)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七)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八)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九)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十)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条款;(十一)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前款第(七)项所列投标保证金的要求,由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另行规定。第六条招标文件中应针对标的的具体情况,主要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一)打分法。即由招标人制定评标因素(如价格、质量、信誉、服务等)和相应的加权分值;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每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汇总计算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打分,给出每个投标人的分值。(二)最低投标报价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指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此种办法一般适用于标的物技术含量不高且与其他物品关联度不强的招标。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

,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人不能中标。评标委员会可将第二个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作为报价最低的投标。如第二个投标人有上述情形,则依此类推。招标人也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方法,包括寿命周期成本评标法、成本折算法等,或者将两种以上的评标办法综合使用。第七条招标文件定稿后,招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收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招标人方可刊登招标通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第八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九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的答疑会。第十条开标前,招标人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第十一条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的知情人负有保密的责任。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20天。

第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应当在招标通告和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二章投标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招标人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第十六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十七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第十八条两个以上供应上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共同投标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第十九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三章开标、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二十条开标应当在招标通告或者投标邀请函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第二十一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第二十二条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公证机关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机关确认的专家名册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第二十四条评标委员会职责。(一)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废标。(二)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标底或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要求全部投标人重新报价,并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三)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第二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工作程序。(一)先就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然后采用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所列的评标方法,从合格投标人中评出中标候选人。(二)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须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方为有效。(三)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四)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五)中标人的情况应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

(六)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七)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馈赠,不得参加投标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九)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向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通告刊登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2、开标的日期和地点;3、投标人签到名单;4、唱标价记录;5、投标报价;6、评标方法;7、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8、违法违纪供应商名单。(十)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合同一经确定,招标人应将合同草稿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收到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招标人方可签订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十一)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由招标人妥善保管,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随时抽查。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第二十七条财政部未颁发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办法之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依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原则制定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本规定的,由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依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投标须知的具体内容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采购内容 1.1. 本次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XXXXXXXX(某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厂商和公司。 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XXXXXXX有限公司。 2.4. “货物”系指招标邀请中所列的XXXX设备及其他技术资料。 2.5.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义务。 3. 资金来源 3.1. 采购人采购该批货物和服务的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采购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必须符合投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具体一点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扩展资料:

政府招投标的注意事项:

其次开标之前一定要把招标文件做好了,因为这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在开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所以招标文件一定要尽可能详细,不要有歧义的语句和阐述.这样会对评标产生很大影响,投标单位可能会抓住这些空子不放,这样这个招标工作就可以说是失败了。

评标过程中记住一定要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一般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是没有依据招标文件执行或者招标文件对某些细小的环节阐述的有歧义,否则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在定标过程中也是看好招标文件要求,比如出现多标段的情况、每个标段的中标人如何产生、一个投标人能否同时中几个标段、不能同时中的时候分数如何计算等都要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明确的阐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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