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名下没有财产,家人会有连带责任吗?

个人欠款无能力偿还家人有责任帮还吗

法律分析:没有义务,不能找其父母要求偿还债务。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亲属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 债的相对性是指债能够且也只能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拘束力。由于债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所以债权不能像物权一样有追及性,而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 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下,其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应当由其单独享有并承担。其个人所负的债务,及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其个人使用其个人财产独立偿还,亲属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债务人所欠的债务部分或者是全部无效。 如果债务人去世,债务人的家属继承债务人的遗产,则家属应当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欠银行的钱,无力偿还,会不会连累家人?

欠银行钱还不上一般不会连累家人,但可能会连累与家人特别是与配偶的共同财产。因为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中属于借款人的部分将被用于偿还债务,比如共有的房产可能会被查封。
此外,若没有按时归还贷款导致个人征信受损,可能还会连累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经济活动,即个人难以再申请银行贷款,配偶及直系亲属日后也难以申请银行贷款。
总之,欠银行钱还不上,债务一般不会连累家人,但可能会连累与家人的共同财产。若征信受损,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经济活动可能也会受到影响。
拓展资料:
一:银行还款方式有:
1.等额本息还款:将借款人在借款期限产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的总额相加,然后均分到每个月,每月偿还相同额度的资金。
2、等额本金还款:借款人每月偿还等额的本金,借款利息按照剩余本金计算,利息逐期减少。
3、一次性还款:在规定的还款时间内,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还清。
4、提前还款:在借款期限未到期之前申请偿还剩余部分欠款或全额欠款。
二:还房贷要注意:
1.注意月供变化:贷款购买了房屋的朋友们可不要想着每个月按时存入固定金额的还款额就行了,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因为还需要注意银行基准利率方面有没有变化,一旦银行基准利率发生了变化,月供也是会随之发生变化的。因此有时候某个月的月供可能会出现增多的情况,如果没有提前做好准备还不上款的话,就会被判定为逾期还款,这对于你的信用是有很大影响的。 2、注意银行卡转账:目前银行卡转账的这种方式有了新的规定和变化,利用这种方式还款就要注意了,有的朋友在划款日之前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房款存入还款账户,但购房者要注意,如果金额太大,那么可就无法做到实时到账了。因此,大家在向房贷银行卡转账时,如果金额太大,最好分多次转账,确保可以实时到账,以免出现逾期还贷的情况。
3、小心断贷:办理房贷之后,购房者一定要按时还款,这一点非常的重要,现在还贷的时间是非常长的,少则二十年,长则有三十年之久,很多人可能就在这段时间里面会出现一些经济上的问题。但是不管你出现了怎样的问题,都不能够选择没有钱就断供,因为银行会有很严重的处罚规则。

如果担保人无力偿还,会连累家人吗

无力偿还贷款的,一般是不会影响家人的,但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就会影响家人。正常来说,个人欠款应当由个人承担,不会影响家人,但被人民法院起诉后,还是未还款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采取高消费限制,有这个限制的,就会影响家人。
法律分析
无力偿还贷款的,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家人,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会对子女产生影响,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一般来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为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自己无力偿还的贷款,应当由自己偿还,不会让家人偿还,也不会影响家人。但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然后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就会影响家人,其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然后在生活方面也有限制, 当事人无力偿还贷款的,一般是不会影响家人的,该贷款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但有例外情况。那就是当事人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然后被限制高消费的,这个时候就会影响家人,其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同时在生活方面也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欠银行的钱,无力偿还,会不会连累家人?

银行有欠款是会影响到家人的,主要有以下一些影响:
1.银行会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向你的家人催收,造成困扰。如果是已婚,那么配偶还可能需要承担共同责任;
2.欠银行钱会影响个人的征信,个人征信不好的话会影响到个人的信贷业务和账户资金,严重的话会导致家人被限制高消费或影响家人办理信贷;
3.如果逾期严重的话,还可能会被银行起诉,家人可能还需要帮你偿还债务,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
拓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一般来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为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自己无力偿还的贷款,应当由自己偿还,不会让家人偿还,也不会影响家人。但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然后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就会影响家人,其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然后在生活方面也有限制。
二、一般向银行贷款的条件有六点,内容包括:
1.贷款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拥有居住证明和身份证明;
2.贷款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要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信息;
3.贷款人征信信息上无不良记录;
4.对于借款金额过大的,需要提供抵押物;
5.如果贷款业务需要付全首付,那么就要按照要求付清;
6.银行的其他要求。以上就是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基本买房贷款时,会有专门的银行经理对接,不用过多担心。

债务人父母有连带责任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每一个人都是独立个体,因此所做的事情和借贷款都是需要由个人承担,有约定或者其他情形除外。那么债务人父母有连带责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每一个人都是独立个体,因此所做的事情和借贷款都是需要由个人承担,有约定或者其他情形除外。那么债务人父母有连带责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务人父母有连带责任吗
子女对父母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的,父母的债务由父母的财产负责偿还。如果父母死亡后,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债务,但这种责任不是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家属可以吗
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家属。因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债权人能起诉次债务人的条件
债权人其速次债务的条件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需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所谓债权合法,就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或者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已解除等情形。所谓债权确定,是指该债权是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后确认的债权。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没有异议。
(二)债务人须迟延履行到期债务且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本案中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早已届满,王某多次催讨无果,足以证明张某具有迟延履行到期债务的行为。这里的“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到期债权。
(三)债务人的行为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所谓“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其判断标准一般应以债务人有无偿还资力为准,即只有在债务人自身无能力清偿债务且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使其作为债的担保的财产减少,债权人若不采取保全措施,其债权将变成事实上的不能实现的损害时,才能行使代位权。
(四)代位权的客体必须适当。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客体。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须为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界定为“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三、可否执行欠款人父母的财产
债务人欠下的债务一般是不需要其父母偿还,即使债务人死亡,其父母继承其遗产也是以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其父母名下的房产属于父母自己的财产,债权人不能请求法院拍卖房产清偿债务。
成年子女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其承担债务,不过如果其死亡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这个时候就要债务人的遗产是否由其父母继承,如果是由其父母继承,其父母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无需承担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成年子女死亡后,如果其父母继承其遗产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其父母主张债权,但仅仅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的其父母可以不予偿还。债务人父母不继承遗产则没有清偿义务。
关于父母房产是否可以被法院拍卖承担子女债务的问题,想必大家能清楚的判断。无论债务人的父母是否继承其遗产,都无需用自己的财产清偿子女的债务,如果债权人仍纠缠不放可以选择报警维权。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务人父母有连带责任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在法律上,私人合法财产是受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侵犯。
展开全文阅读